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閒置,政府應同開發商協商,採取靈活的方式解決閒置土地的處置方式。
觀點地產網訊:國土資源部官員7月2日表示,為促進土地集約利用,中國將加強對閒置土地的預防和監管,強化政府在土地開發中的責任,促進閒置土地的消化利用。
國土資源部官員於7月2日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在土地開發過程中,大量的閒置土地造成了資源浪費,新《辦法》強化了對閒置土地的預防和監管,明確了閒置土地的認定標準,完善了閒置土地處置程序,將從制度上堵上非法“囤地”和不按時動工開發的漏洞”。
國土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還稱,在現有閒置土地中,政府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佔很大比例,新《辦法》對閒置土地“政府原因”做出界定,明確規定,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閒置,政府應同開發商協商,採取靈活的方式解決閒置土地的處置方式。
7月1日,新修訂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已正式施行。辦法將土地閒置分為三種情況來處理,分別為屬於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動工開發延遲的,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
其中,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將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徵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將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