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上海一季度的一手住宅成交面積分別同比降低19%和8%,北京和深圳的一季度一手住宅成交金額分別同比降低6%和8%。

  近期,一些上市開發商的首季銷售數據陸續公佈,雖然有部分開發商業績同比減少,但是大多數開發商業績非常靚麗,同比大幅上漲。這讓今年更加嚴厲的樓市調控處境尷尬,似乎與目前各地樓市成交量的下滑相矛盾。世聯研究認為,按季度統計顯示,不論是地方樓市成交量,還是開發商的業績都是呈下滑趨勢的,感受的差異其實是比較的基準不同。

  差異一:數據關注重點的差異

  研究城市市況,一般大家最關注的指標是成交面積及成交均價,而很少去關注成交總金額;研究開發商業績,一般大家最關注的是開發商銷售金額,因為這與開發商的實力,尤其是上市開發商的市值息息相關。正是因為對城市與房企數據關注重點的差異,導致不同數據的同比增幅或環比增幅失去可比基礎,這難免會造成錯覺。

  差異二:分析指標選擇的差異

  研究城市與開發商的房地產銷售數據,除了絕對量的分析外,其相對量的分析更有意義,其中同比增長指標和環比增長指標是兩個最常用的分析指標。然而,由於城市經營者(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出於各自發展的需要,對房地產分析指標選擇存在很大的差異。在樓市調控加強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為更好顯示其樓市調控效果,更加偏好於環比增長指標;而開發商的經營業績是對股東負責,其中上市公司更加註重各種數據分析對其股價的影響,因而在分析指標選擇上會趨利避害,同時樓市銷售有季節性變化,選擇同比增長指標似乎也更合情合理。

  先從城市來看,一線城市的北上廣深一季度一手住宅成交量分別為215萬平方米、164萬平方米、176萬平方米、72.6萬平方米,分別環比增長-37%、-55%、21%、-32%(見表1),而其同比增長指標則因其變動幅度比環比指標要小很多,無法更好地體現各城市的調控效果,自然不會被輿論關注;樓市成交金額雖然也是樓市成交量的一種表現形式,因其不能更好的體現樓市交易的活躍度,因此很少被地方政府用來分析描述樓市變化。再從開發商來看,萬科、恒大、中海、保利四大房企一季度的銷售業績分別是355億、198億、197.7億、140億,分別同比大幅增長135%、136%、64%、72%(見表2),而其環比增長指標不僅變動幅度小,而且萬科和保利還是環比負增長。

  因此,拋開上述兩點差異,將城市數據與開發商數據(忽略開發商的商業地產數據影響)一一對應來分析,不難發現,按季度統計的結果顯示,其成交量環比多數呈下滑態勢(即使沒有下滑,其正增長幅度亦大幅企低,與同比正增長無法比擬),不同的是開發商銷售數據均同比大幅增長,而城市的同比變動幅度就低很多,其中北京和上海一季度的一手住宅成交面積分別同比降低19%和8%,北京和深圳的一季度一手住宅成交金額分別同比降低6%和8%。

北上廣深一季度一手住宅銷售數據

四大房企一季度銷售業績數據

  另外,開發商一季度銷售業績大幅增長的現象,還掩蓋了另外一個事實:開發商按月統計的銷售業績亦部分呈下滑態勢。其中2月份適逢春節,各大房企當月成交量均為一季度的低點,但3月份相對於元月的成交量均大幅回落,萬科、恒大在3月份的銷售金額相對於元月分別增長-54%、-22%,而保利、中海分別增長34%、18%。城市按月度統計數據亦顯示出相同的走勢,2月均是各大城市一季度樓市成交量的低點,但3月成交面積相對於元月均大幅負增長,北上廣深的變動幅度分別是-55%、-61%、-23%、-34%。從這一點來看,城市交易量的下滑似乎要大過開發商銷售量的下滑,但是開發商的數據之所以要相對樂觀,這與開發商的全國佈局,大力拓展三四線城市不無關係。

  傾巢之下,焉有完卵?世聯研究認為,在政策調控逐漸加碼的情況下,地方樓市交易量與開發商銷售量整體上應該是一致的,畢竟地方樓市的交易量由當地各開發商的銷售量構成,而開發商銷售量亦由各地方分公司的業績彙總,不同的僅僅是變動幅度而非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