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實行限購的範圍暫定為合肥市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和包河區,三縣不在限購範圍之內。
觀點地產網訊:3月30日,合肥市房管局發佈《關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4日發佈合肥版限購令後,再次明確限購細則,並定於3月31日起執行。
《通知》要求,對在合肥市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在城區無住房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可在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
《通知》還要求,購房人在購買住房前須進行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詢審核。新建商品住房信息查詢審核由購房人提供相關資料,房地產開發單位代辦並負責初審,二手住房由購房者本人持相關資料到產權監理處和各房屋辦證交易中心查詢審核窗口進行相關信息查詢審核。符合購房條件的,再簽訂房屋交易合同並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根據通知,合肥市市民在購房時應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原件、複印件,並填寫“本(非)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二手住房信息查詢審核表”;對於非合肥市戶籍居民家庭,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購房人在本市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購房人未進行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詢審核的,不予受理新建商品住房網籤備案和二手住房產權登記。
據介紹,實行限購的範圍暫定為合肥市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和包河區,三縣不在限購範圍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