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部門審核批准的土地供應量比上年有大幅度增加,去年全國土地供應總量達到42.82萬公頃,同比增長34.2%。
觀點地產網訊:3月7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財政政策和有關問題”的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於其間表示,2010年全國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超過2.9萬億,同比增長106.2%,而土地出讓收入增長較快主要是由土地供應加大、招拍掛比重上升、徵地拆遷補償成本上升、徵管政策調整及加強土地收入管理等五方面原因所致。
其中,導致土地出讓收入快速增長的的一個基礎性的原因,是土地供應規模大幅度提高。因為在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的大背景下,為了增加對住宅建設用地的保障和供應,國土管理部門審核批准的土地供應量比上年有大幅度增加,去年全國土地供應總量達到42.82萬公頃,同比增長34.2%。
而原因之二是土地招拍掛出讓的比重上升。他指出,去年在全國土地供應總量當中通過招拍掛形式出讓的土地有25.7萬公頃,大體佔土地供應總面積的60%左右,比上年提高4.3個百分點。相應的招拍掛以及協議出讓土地的收入達到2.6萬億元,佔所有土地收入當中的88%。
其次,是全國地價總體水平上升。謝旭人表示,地價上升有兩方面因素,一方面是城市房地產比較興旺,對土地需求量也大;另一方面,土地轉讓本身的成本也在上升,主要是徵地拆遷補償成本的上升,對土地出讓的價格也有影響。
同時,目前社會上的流動資金較充裕,一些企業資金較多,在招拍掛的時候出價也比較高。這是地價水平總體上升,去年收入大幅度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
第四個原因是切實加強對土地收入的管理。這既加大了對土地出讓收入的審計和追繳力度,也強化了土地出讓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最後,是徵管政策的調整等因素的影響。為了加強土地出讓收入徵管,2009年年底,國土資源部門和財政部門等規定,以往土地出讓價款可在第二年、第三年才交納的辦法被取消,此後繳納土地出讓收入的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首次繳納的比例不得低於50%。此規定使得2010年的土地出讓收益比往年有所增加。
另外,他指出,土地有償出讓收入都是專款專用的,主要用於徵地拆遷、土地儲備開發等成本性開支。原來一些國有企業破產倒閉以後佔用的土地出讓後的收入還用於這個企業職工的安置等方面的支出。除了上述成本性支出之外,土地出讓收入必須專項用於土地建設、水利建設,用於保障性住房、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城市綠化、農村生產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