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八條”裏“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概念開始模糊,調控的範圍已經從“部分城市”向全國覆蓋。

  觀點地產網 徐耀輝 樓市調控的第三隻靴子毫無意外地落下。

  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這也標誌着房地產市場“第三次調控”的正式降臨。

  會議出臺了“新國八條”,包括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史上最高的60%、設定房價控制目標、調整營業稅徵收、限購令全面鋪開等。

  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這一次出臺比2010年“史上最嚴厲”調控政策更加嚴厲的政策,能否扭轉前面兩次調控效果不佳的尷尬局面?

  實際上,對於三次調控的到來,所有的人都不會、也不應該感到意外。

  首先,去年12月以來,本應該趨於淡靜的房地產市場,卻表現得出人意料地火爆。整個12月的銷售是以往年份同期的數倍,也使得2010年全國房地產市場銷售面積衝到了10億平方米之上,銷售金額則突破了5萬億元。

  用評論人士的話來說就是,“12月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已經瘋掉了”。

  其次,進入2011年後,本應是臨時政策的“限購”非但未有退出,反而進一步在鋪開,從16個一線城市、二線重點城市迅速擴散至其他二三線城市,短短時間內增加近10個城市。

  1月24日的觀點時評“限購臨城”已經作出預測,“限購令”不斷向二三線城市擴展可以看作是調控政策的探路石,緊隨其後的必然是嚴厲政策組合拳。

  而“新國八條”的出臺,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縱觀“新國八條”,其中最為鮮明的一點,就是將“落實地方政府責任”提升到了最核心、最關鍵的位置。

  去年1月出臺的“國十一條”,雖然也嚴厲強調了“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但位列文件的最後一項。4月出臺的“國四條”,仍然是在文件最後面強調了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的態度。

  在9月29日出臺的“國十一條升級版”中,依然可以找出“強化各級政府職責”的表述,但無論哪一份文件,都沒有像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將“落實地方政府責任”放在了第一位。

  我們一直都堅持認為,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已經非常完善、無比嚴厲,關鍵還是在於執行和落實。

  也可以說,這一次“三次調控”提出了更加明確更具體的要求,把中央的調控要求轉移到地方政府,調控的成敗已完全繫於地方政府。

  此外還需要關注的是,“新國八條”裏“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概念開始模糊,調控的範圍已經從“部分城市”向全國覆蓋。

  從國家統計局1月17日發佈的《2010年全國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增長表》中可以看出,調控政策最嚴厲的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福建、天津等區域呈現出大幅回落或小幅上升,全國其他地區卻反而大幅上升。

  “新國八條”中,要求全國各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房價控制目標、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範圍以及限購令全面鋪開等條款,已經完全展現出調控將進一步向全國其他城市覆蓋的態勢。

  最後,雖然說三次調控大多是“老調重彈”,而且從價格和數量上控制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但是如果放任樓市如脫繮野馬,對於在調整中的中國經濟及房地產行業的未來,必然是難於想像的後果。

  過去的一年,我們是在調控與突圍中度過,卻誕生了千億萬科及創造了10億平米、5萬億元的銷售;新的一年,我們也難免要繼續在調控中掙扎,這一次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