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與美林修訂及重列股份掉期協議,主要是除去美林於發生有關債券若干事項後而提前終止股份掉期權利。
觀點地產網訊:碧桂園1月6宣佈,與美林修訂及重列股份掉期協議,主要是除去美林於發生有關債券若干事項後而提前終止股份掉期權利。
碧桂園認為,修訂之後可使公司取得一個更為理想的最終價。
2008年2月,碧桂園宣佈在新加坡發行可轉債融資,集資38.99億元,可轉股價格約為每股9.05港元,票面利率2.5%,實際年利率6.2%。
其中,碧桂園將融資的一半金額19.5億港元作為抵押品,與美林訂立了一份以罕見的現金結算的公司股份掉期協議,股份掉期合約與可換股債券年期同為5年,年期為2013年。
根據協議,若最終價格高於鎖定價格,則碧桂園將向美林收取款項;若最終價格低於鎖定價,則美林會收取款項。
其後,碧桂園的盈利一直受困於上述掉期協議。截至2008年6月30日,碧桂園的賬面損失就已達到4.428億。再以2010年上半年的為例,其淨利潤同比下降4.78%至17.63億,主要也是因為股份掉期協議產生了1.9億的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