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有9宗閒置土地被收回,番禺5宗閒置土地被收回,白雲區一宗閒置土地被收回。荔灣區一宗商住用地被註銷用地批文。
觀點地產網訊:12月21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一份《閒置土地處置方案公告》。公告稱,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收回閒置土地15宗、註銷用地批准文件1宗,其中收回閒置地面積共計28.4公頃。
此次公佈的《經批准的閒置土地處置方案表》中,花都區有9宗閒置土地被收回,番禺5宗閒置土地被收回,白雲區一宗閒置土地被收回。荔灣區一宗商住用地被註銷用地批文。
其中,花都區無償收回的閒置土地,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註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宗,分別為招待所用地及住宅用地,住宅用地35951.99平方米;
無償收回閒置土地,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註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5宗,其中商住用地兩宗,佔地51192.75平方米及33224平方米;
收回閒置土地,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註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宗,屬於商住用地,佔地54185.12平方米;
收回閒置土地,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註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宗,為物資市場用地,佔地15907.45平方米。
番禺區收回閒置土地,註銷《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宗,屬於商住樓宇建設用地,佔地7987平方米;
收回閒置土地,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註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宗,分別為普通倉庫建設用地1宗,佔地13333平方米;廠房建設用地2宗,總佔地11167平方米;
收回閒置土地,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註銷《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宗,廠房建設用地2宗,總佔地5880平方米。
白雲區1宗佔地3848平方米的閒置辦公、倉庫用地被收回,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註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荔灣區1宗佔地21335平方米的商業、商住和高級公寓用地被註銷用地批文(剔除穗國土建用字[1998]630號《建設用地批准書》批准建設部分)。
此次被收回的15宗地,面積最大的是位於花都花東鎮楊一村“流溪河畔”的商住用地,總佔地54185.12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