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由物價部門核定,政府產權以及政府委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原則上控制在市場價格的70%以內。
觀點地產網訊:9月1日,《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暫行管理辦法》實施方案公佈,對今後鄭州市公租房的規模建設與有效運行作出了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今後鄭州市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可享受政府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優惠政策。租賃期滿五年後,可以補繳相關減免費用後向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出售。
鄭州市還規定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體宿舍形式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應嚴格執行《宿舍建築設計規範》有關規定,建築面積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
公租房租金由物價部門核定,政府產權以及政府委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原則上控制在市場價格的70%以內。鄭州市將根據市場情況,每年公佈一次公租房租金標準。
2011年,鄭州市全面啓動公租房建設,力爭開工85萬平方米。計劃到“十二五”末,全面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的基本住房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