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取消90平方米以下免契稅政策,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即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徵收1%的契稅。

  觀點地產網訊:據常州市有關部門透露,5月17日起,常州市取消90平方米以下免契稅政策,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即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徵收1%的契稅。

  據資料顯示,2008年11月16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出臺《關於支持居民住房消費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08〕178號),調整了普通商品住房認定標準,取消價格限制,凡是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容積率在1.0以上的商品住房認定為普通商品住房。明確個人購買普通住房按1%徵收契稅,其中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地方留成部分的契稅政府全額補貼,即享受免稅優惠。

  該政策執行時間從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一手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二手住房的購房時間以簽訂契約的時間為準。據政策規定的生效時間,2009年12月31日就應該取消該優惠政策。但實際情況,2010年還是按照此優惠政策執行。直到5月17日,據有關部門透露,常州90平米以下契稅優惠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