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上述《股權出讓協議》不涉及追索調整公司以前年度盈利的情況。

  觀點地產網訊:1月13日,萬方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佈了關於資產出售履行進展公告情況,關於萬方地產(原中國遼寧國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將所持下屬6項對外長期股權投資,賬面總額共計78,560,484.81元,以人民幣1,8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北京興林基業投資有限公司事宜。

  公告顯示,2008年12月25日萬方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國遼寧國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與北京興林基業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股權出讓協議》,公司將所持下屬6項對外長期股權投資,賬面總額共計78,560,484.81元,以人民幣1,8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興林基業。

  隨後,公司於2008年12月30日收到興林基業支付的股權轉讓款1,800萬元後,一直在積極辦理股權轉讓事宜,但因擬出讓的6家公司中除遼寧省國際經濟貿易公司外均已多年未參加工商年檢,無法辦理股權過戶手續。2009年10月9日,公司收到興林基業發來的《關於終止〈股權出讓協議〉的函》,要求與公司終止《股權出讓協議》,並退還其已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款。2010年1月12日,在公司與興林基業共同確認無法辦理股權過戶手續後,簽訂了《合同解除協議》,雙方同意終止《股權出讓協議》,並不得基於《股權出讓協議》向對方作任何請求或要求對方承擔任何責任。至此,本次資產出售因無法實施而終止。

  萬方地產表示,鑑於公司收到前述股權轉讓款後,並未計入當期損益,因此,終止上述《股權出讓協議》不涉及追索調整公司以前年度盈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