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對於閒置土地要求一次性收地價款20%外,新辦法也明確加重了對土地閒置行為的處罰力度。
觀點地產網訊: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廣州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修訂草案)》即將於近日頒佈實施,新辦法明確規定,土地閒置費不再按月計收,而是統一規定按出讓土地價款20%或劃撥土地價款20%一次性徵收。
該新法已通過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除對於閒置土地要求一次性收地價款20%外,新辦法也明確加重了對土地閒置行為的處罰力度。即逾期不繳納土地閒置費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土地閒置費總額1%的滯納金。
而因政府因素不能繼續使用的閒置土地,符合有償收回條件的,規定直接按財政評審確定的前期投入全額給予補償。
這是繼“拿地首付不低於50%”、“督辦全國18宗房地產閒置土地”後,在國家新一輪嚴查囤地控制房價的背景下,廣州政府實施的又一打擊囤地、增加開發商囤地成本的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