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融機構總部,註冊資本在10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

  觀點地產網訊:據消息指出,為吸引更多金融機構落戶和紮根深圳,深圳市將金融機構落戶獎勵金額由原來最高的10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

  消息指出,深圳提高獎金鼓勵金融總部落戶,深圳政府提高金融總部落戶獎勵金額,至最高2,000萬元。具體獎勵方式包括,對金融機構總部,註冊資本在10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10億元以下、5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5億元以下、2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800萬元;2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據瞭解,為了吸引金融機構,2003年深圳市先後頒佈《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及實施細則,受到金融機構普遍歡迎。截至2005年底,共引進各類金融機構31家,獎勵金額人民幣近1億元。此外,2006年新修訂的《實施細則》首先提高獎勵額度,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在深圳設立總部,註冊資本十億元及以上,落戶獎勵金額由原來最高的5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其他落戶獎勵金額也相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