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農村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並允許抵押轉讓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 農村金融改革是十七屆三中全會討論的議題之一,農村金融建設格局和實行稅收減免政策這兩個方面,有望取得突破。

  當前農村佈局了農業銀行、農信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但是,有了金融機構,農民貸款還存在一個問題,就是無資產抵押。民生銀行董事長董文標說,這可以通過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和土地管理政策,來盤活農村存量資產。途徑可以是通過明晰農村耕地、宅基地、住房等資源的財產權利,給農村居民核發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等財產權利證書,並允許其抵押轉讓;要建立農村不動產的抵押登記、交易流轉制度。

  董文標算了一筆賬:目前農村居民7.3億人,人均住宅建築面積大約30平方米,以村鎮住房平均600-800元的成本造價計算,農村農民住宅價值13萬億-18萬億元。農村耕地18億畝,若按每畝6000-16000元徵地補償中間價計算,價值大約20萬億。

  董文標說,核發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盤活鉅額存量資產,對於農村經濟金融發展意義深遠。

  董文標建議,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稅收減免政策,這一觀點得到了國家統計局原局長李德水的認同。李德水認為,即便將來在全國推行這項政策,財政減收數額也不大,而由此帶來的增收效果卻無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