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中明確提出,有條件地允許已轉讓的農民自住房上市交易。分析人員表示,發改委的這一意見意味着小產權房合法化即將破冰。

  觀點地產網訊:早在去年當建設部發布小產權房風險提示引起風波時,相關部門就公開表示,將盡快出臺小產權房的處理辦法。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剛剛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的意見。意見中明確提出,有條件地允許已轉讓的農民自住房上市交易。分析人員表示,發改委的這一意見意味着小產權房合法化即將破冰。

  此次發改委出臺的意見前提是處在綠化隔離區內且在舊村已完成拆遷、農民已完成安置、綠化已基本實現的情況下,如確有農民自住房剩餘,經核定並明確銷售利潤分配方案後,方可允許已轉讓給開發企業的農民自住房上市交易。

  儘管文件中沒有提小產權房,但眾所周知,小產權房是由村委會或鄉鎮政府主導開發,以“舊村改造”等名義利用存量宅基地或集體建設用地,滿足當地農民的居住需求後,將其餘部分進行銷售。

  對於小產權房,早在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就發佈了《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但是,對於那些“已經建成並且入住形成一定規模的農村小產權房”,國土資源部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一直都在認真研究,尋求合理的解決辦法。“小產權房牽涉到很多人的利益,因此各職能部門對此問題的態度都十分地謹慎。而上述意見的發佈,給將來小產權房可以上市交易一個明確的信號。”一位京城郊區的開發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