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IPO融資上市,也可借殼上市,但IPO募資不得用於買地

  觀點地產網訊:昨日舉行的“2008年宏觀經濟形勢與房地產發展態勢報告會”上,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會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通過IPO融資上市或借殼上市,以支持房地產優質企業做大做強,但對於為上市而融資的IPO,將不予准許用於囤積土地、房源,或購買開發用地。

  這位負責人認為,國內的房地產企業如萬科、保利、招商地產等企業等均通過IPO上市,中糧地產借殼實現上市,都是通過上市實現企業擴大發展取得成功的典範,但房地產上市公司存貨週轉率和土地開發進度比未上市企業高,囤房囤地不符合上市公司追求均衡穩定收益的機制。

  同時,他還表示“如果國內有一大批萬科這樣的房地產企業,那麼這些企業羣體在整個住宅市場發展中將起到與宏觀調控目標一致的功能。”上市公司防範金融風險的能力強,資金透明度高,能在市場導向調控中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