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呼國土儲告字【2007】06號出讓國有土地

  使用權宗地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11號令)等法律法規及《呼和浩特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試行)》(呼政發[2005]10號)政府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以下簡稱收儲中心)公開掛牌出讓以下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出讓宗地情況

  宗地基本情況詳見“附件:呼國土儲告字[2007]06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宗地基本情況。”宗地面積以實測面積為準。宗地具體情況詳見《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讓宗地簡介》。

  2、競買人資格及申請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符合條件的均可參加競買,其中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競買人必須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境外申請人申請競買的,須符合《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3、出讓方式的確定

  本次出讓採取掛牌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4、本次出讓時間規定

  (一)公告期

  2007年8月17日至2007年9月5日。

  公告期內申請人可以獲取《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讓宗地簡介》、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辦理競買報名手續。

  競買人申請競買資格的截止時間和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9月5日。

  (二)掛牌競價期:

  自2007年9月6日9時起至2007年9月19日15時30分止。

  收儲中心接受競買人競買報價的截止時間為掛牌競價期截止時間。

  5、本次出讓活動地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95號(收儲中心信息大廳)。

  6、競買保證金

  競買保證金是指收儲中心於2007年9月5日16時前收到的現金或已匯入收儲中心指定賬號並出具到賬證明且已正式到賬的銀行支票、匯票。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抵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他競買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收儲中心在出讓活動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具體各宗地的競買保證金見附表。

  賬戶一:

  收儲中心賬戶名稱: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

  賬號:5-500101040008121

  賬戶二:

  收儲中心賬戶名稱: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呼和浩特市呼倫南路支行

  賬號:15001706667050004971

  7、宗地現場踏勘及答疑時間、地點規定

  有意競買者可自行前往地塊進行現場踏勘。

  收儲中心負責對本次掛牌出讓進行書面答疑,書面答疑時間為2007年8月28日和9月13日2天。

  答疑具體規定詳見出讓文件或收儲中心信息大廳公告。

  8、競買人可通過以下方式瞭解有關掛牌出讓信息。

  交易現場: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信息大廳

  電話:(0471)4978422聯繫人:馮巖

  網址:http://www.hohhot.gov.cn/wbj/home/index.asp?dw=tudi

  http://www.nmgland.cn/hchzhx/index.php

  9、本次出讓不接受口頭、電話、傳真、郵寄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競買申請和競買報價。

  10、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及《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讓宗地簡介》。

  11、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保留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