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在整治海珠區沙渡路新民八街亂停放現象時,給一輛違規停車的小車開了一張罰單
前天晚上,交警部門根據羣眾投訴對海珠區沙渡路新民八街亂停放現象進行了整治。但是,出人意料的是,此次行動卻引來了該路段周圍兩個大型小區居民的爭議。不少業主對接到“牛肉乾”感到冤枉、不忿,表示小區無車位可停他們才出此下策;另一方面,也有業主認為亂停放擾亂了他們的日常生活,交警的行動值得推廣。
據瞭解,隨着私家車數量增長,小區停車難問題日漸凸顯。然而在有的業主沒位停車的時候,有人卻高價出租小區車位,這個租價遠遠超過物價局的400元/月的限價。不願支付高額車位租金的業主,只能把車亂停亂放了。
容納幾百戶的小區僅幾十個停車位
廣州全市目前共有經營性停車場2306家,泊位約23.7萬個;非經營性停車場935家,泊位約8.3萬個。泊位合計約32萬個。特別是在廣州老八區,小汽車保有量年增長幅度達23%,而新增泊位幅度則只有4%,停車缺口高達49萬個!記者調查,遭遇小區停車難問題的並不止鵝潭明珠苑的業主們,濱江路、天河北,都曾經發生過因為小區停車難,而導致業主和開發商或物管衝突的事件。
抱怨:晚上進不來白天出不去
前日晚上8時30分,趁着夜色,幾輛警用摩托車悄悄地駛進海珠區沙渡路新民八街,短短數十米的小巷上違規停着數輛小轎車,原本不寬的道路被擠得更加狹窄。而在巷子盡頭,20輛大大小小的機動車肆無忌憚地停放在空地上。幾輛還沒來得及熄火,遠遠地看見交警,便紛紛啓動繞道逃出小巷。記者粗略估計了一下,不足30米的小巷子內容納了近20多輛小轎車。
附近一個小區的業主對記者說,這裏亂停亂放的現象由來已久,每天下午6時到第二天早上9時是亂停放最嚴重的時段,因為這時私家車陸續回家,將這條小巷完全堵死。該小區停車場的保管人員說,小區的業主因為無法進小區而經常和外面停放的車主爆發衝突,有一次甚至差點動起手來。一位開着廣本飛度的業主指着門口擠滿的車說:“晚上進來難,白天出去也難,早上起來,很多人趕着開車上班,可是小區門口停的車陣讓車輛無法右轉上沙渡路離開,而不得不左轉從旁邊小巷繞個大圈出去,很不方便。”
苦衷:等交警下班車主才敢回家
僅一牆之隔的鵝潭明珠苑小區的業主們表示自己也是出於無奈才將車停在小區外的。“我也不想停在外面,只要小區有位置誰願意把自家的車停在外面”,蔡先生說,自己的深色東南汽車已經被劃花了好幾道劃痕。他說,當初購房的時候,車位就不多,一個幾百戶的小區,僅有幾十個地下車位。不過,由於發展商承諾有停車月保,他購房後也享受了一段時間該服務。但是,去年開發商突然取消月保,統一以18萬元出售小區不多的車位。沒買到或買不起車位的業主,要麼接受臨保將車停在小區花園內,要麼將車停在小區外。
蔡先生揚揚手中本月收到的第二張“牛肉乾”無奈地說,由於臨保價格高,要400多元一個月,如果每天出入多次價格還要往上漲,很多人不願意臨保,紛紛把車停在小區外面。“其實,我們也很擔心交警來查車,我天天都提心吊膽的,每天回家吃完晚飯就匆匆下樓,一直到晚上8時30分,估計交警下班了,我才敢上樓”。
該小區的其他業主表示,除了價格原因,小區當初設計就沒有考慮車位問題,就算小區業主全部臨保停車,小區僅有的位置也不能容納那麼多車輛。
買車位高價轉租有車無位者叫苦
私人在小區買下或租有車位,能不能高價出租給別人?近日記者採訪得知,現在不少業主頻頻在網上發出出租車位的信息,價格均在政府最高限價以上,甚至達到限價的兩倍多。
住在廣州大道北的市民李先生昨日告訴記者,他在廣州大道北一個小區住,今年剛買了一輛車,想在小區室內停車場租一個月保車位,但諮詢了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處工作人員說車位早被租或被賣完了,車沒有地方放,可讓李先生傷透了腦筋。有天李先生髮現小區裏有人放租車位,他趕忙打電話給出租車位的業主,但價錢卻讓李先生難以接受。室內停車場每個月租金都要500或600元,位置好一點的還要貴。
可放租的業主自有說法:“現在車位這麼緊張,每月五六百元停車,已經算是便宜的了,不信你問問別人,我的還算便宜的,最貴的還有上千元的呢。”李先生打電話問了好幾個放租車位的業主,得到的答覆都是一樣,李先生很為難,如果不租的話,車子沒有地方放,總不至於把車停在大街上吧;如果要租呢?這個價錢可是比一般的要貴了不少,最後他實在沒辦法,只能每月花500元租下車位。李先生告訴記者,按照規定,室內停車場月保費最高不能超過400元,但想以這個價租一個停車位,根本是不可能的。
記者昨日採訪多位小區的出租車位的業主,他們認為,小區裏的地方有限,可車卻越來越多,車位是“皇帝女兒不愁嫁”,租價再高也會有人租。記者昨日聯繫華景新城一位出租車位的業主,他告訴記者,他的車位上個月剛剛租給了別人,每月400元,但他對記者直呼太不值了,“至少要500元以上才行,這已經是行情了。”
業主車位租價升高,會不會有違規操作呢?位於廣州大道北一小區的一位放租車位的業主告訴記者,他其實就是鑽了一個空子,他所在小區停車月保費是150元,但並沒有劃定固定車位,雖然登記時候提交了相關資料,但保安並不清楚每一輛車的詳細資料,只要有月保卡,車就可以停進來,我按規定價租下車位,然後再高價轉租出去,也可以小賺一筆。
物管:
私下交易價成“潛規則”
業主個人之間出租車位,管理處應當怎麼管理呢?
記者昨日採訪了多個樓盤的管理處。發現所有小區的管理處都是按規定收費的。
華景新城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只有小區業主才能租賃小區車位,業主辦理租車位手續時一定要帶齊業主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不管需求量有多大,小區停車場都是按照標準收取月保費,但業主之間私下交易就不好管理,因為業主不能像管理處一樣開具發票,即便有人要投訴也沒有證據,而且在某些小區私下的價格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如果有人不出這樣的價格,就很可能租不到車位。有業主告訴記者,因為小區裏車位有限,車輛越來越多,車位租價也隨之走高。
物價部門:
小區配套車位有限價
對於小區業主自己出租車位,並抬高價格的行為,記者昨日致電詢問了廣州市物價局12358諮詢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是小區配套停車場,停車位收費屬於政府指導價,因此車位租價最高為室內400元/月,露天150元/月,業主買下車位再轉租,價格也不能突破這個上限。工作人員還提醒說,這種停車場公示牌的顏色一般是綠色的,也有少量是藍色的。
對於有些業主私下以高於政府限價的價格出租,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只要掌握一定的證據,比如雙方的手寫的收據等,然後寫清車位的地址,傳真給他們,物價局經過調查之後,會作相應處罰。但有的小區停車場並不是小區配套停車場,那最高收費並沒有規定上限,每個月車位租金上千元也不是沒有可能,工作人員提醒說,這類停車場的公示牌顏色是黃色的。
專家說法
業主私家車增多
停車位規劃滯後
廣州市停車場協會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小區停車難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業主所持有機動車數量增長,小區停車位規劃滯後,加上部分發展商將本已不夠的車位出售導致的。濱江東路廣州大橋旁的某大型樓盤,一期建設的時候高40層的住宅樓只設計了一層為地下停車場,隨着私家車的增長,小區業主紛紛抱怨車位不夠,甚至出現了用車封堵停車場出入口的現象。
有專家表示,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廣州可以全面上調建築物配建停車泊位指標,加快公共停車場規劃建設,鼓勵多種形式建設經營停車場。據瞭解,廣州市2008年~2010年,每年計劃增加5萬個以上停車位,初步緩解中心區停車難問題。專家指出,應儘快出臺停車政策法規,吸引社會資金共同發掘“停車經濟”,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廣州市停車難問題。
他山之石
日本擺平停車難
無車位不準上牌
國土面積不如中國雲南省大的日本,擁有7770多萬輛汽車,其中2200多萬輛集中在東京及其周邊的三個縣。因此,在有限的空間裏,如何解決好停車問題便成了關係到日本國民生活質量的大事。為解決這一困擾世界許多大城市的難題,日本採取了諸多措施,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緩解了停車難的問題。如今,在東京街頭,已經基本看不到因車輛無序停放而造成的交通堵塞現象了。
日本法律規定,車主在購買汽車前,必須先擁有自己固定的停車位,否則不予上牌照。在日本買車,基本上都是由汽車銷售商免費代客戶上牌照,所以在預訂車輛、交納定金時,必須提交由車主居住地警察署出具的停車車位證明書。當然,固定停車位可以是自己擁有的,也可以是租借的。這一規定既限制了汽車數量的大幅增加,又較好地解決了停車難的問題。
停車位不達標建築物不準開工
日本的《城市規劃法》規定,在新建或改建一定規模的建築物時,必須按建築物的使用性質配備相應數量的停車位。例如:建築面積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設施,其停車位比例為:市中心地區每25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1個車位,一般地區為每200平方米配1個車位。另外,總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位於市區的學校、圖書館以及公寓住宅等建築物,每300平方米必須配備1個車位。周邊地區每250平方米配備1個車位。如果達不到上述規定標準,城市建設規劃部門是不會批准開工建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