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1日,來自世界23個國家和地區的1000多位代表,應邀參加了“城市文化國際研討會暨第二屆城市規劃國際論壇”,共同為城市文化建設把脈——“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建設中的重大課題。”文化部部長孫家正在研討會上說,精心呵護歷史文化遺產,維繫歷史文脈,留住城市記憶,是人們生存發展的心理需求,也是當代人對祖先和子孫的責任。(6月16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把脈城市文化建設,留住城市靈魂,是城市建設和發展上的重大主題。認真研究這個主題,對於正確引導城市發展,科學提高城市品位,以形成和強化自己城市的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概括地說,城市經濟是城市發展的“發動機”,而城市文化是城市發展的“助推器”。城市的文化資源越豐富,利用越充分,對城市發展的貢獻就越大。但從我國當前城市化進程的整體情況看,普遍存在着文化建設滯後的問題。
一是城市改造改掉了文化。一些城市在所謂的“舊城改造”、“危舊房改造”中,使一片片積澱豐富人文信息的歷史街區被夷為平地;一座座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傳統民居被無情摧毀;一處處文物保護單位被拆除和破壞的事件也屢見不鮮。由於忽視對文化遺產的保護,造成這些城市文化空間的破壞、歷史文脈的割裂,社區鄰里的解體,最終導致城市記憶的消失。其實,城市文化的根基在於其“年輪”。城市建設如同書寫一部歷史,城市文化首先應當是在尊重歷史發展的城市建設進程中形成的。沒有歷史感的城市,談不上文化的傳承。
二是貪大求洋喪失了特色。近年來,一些城市紛紛提出建立“國際化大都市”的目標,盲目攀比、不切實際的傾向十分嚴重:重經濟發展,輕人文精神——採取單一依賴土地經營和房地產開發來拉動經濟的增長方式,大幅度擴充城市用地,大面積的增加建設量,導致出現“圈地運動”和“造城運動”,嚴重損害了民眾利益;重攀高比新,輕傳統特色——在政績的衝動下,一些城市盲目追求變大、變新、變洋,熱衷於建設大廣場、大草坪、景觀大道、豪華辦公樓和“標誌性”建築,這些項目卻往往突出功能主題而忘掉文化責任。
三是忽視民眾的參與。城市文化建設離不開黨委、政府的組織領導和規劃實施,但是,如果沒有各類主體的積極參與,再好的戰略和規劃都難以實施,城市文化建設也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和實效。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地方在城市建設包括在城市文化建設上,往是“官意”代替“民意”,在決策上,不是充分發揚民主,而是官員自以為是去“主民”。對城市規劃,不少質地方政府領導想改就改,換一個市長就修改一次規劃。
城市文化是城市的靈魂,它具有地域性、歷史性、人文性和產業性的特徵。而上述現象表明,我們的一些城市失去了文化這個“魂”。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官員在城市建設決策中缺少科學態度和人文意識,卻多了一些盲目決策和浮躁心態,消解着人們對於優秀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繼承,文化認同感和文化立場產生危機。
靠什麼留住城市的“魂”?我認為,至少要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方面,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美好的城市形象可以喚起市民的歸屬感、榮譽感和責任感。城市發展要充分反映普通市民的利益追求。城市發展要充分反映普通市民的利益追求。普通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規劃、建設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也是城市文化的智慧源泉和驅動力量。堅持面向普通市民,回應不同人羣的訴求,應該成為基本價值觀和行為準則。
另一方面,重點搞好城市特色論證。城市的魅力在於特色。城市的特色是民族文化特性的反映。人為地改變一個城市的傳統風格和特點,牽強附會地注入一些格格不入的東西,是對城市特色的扭曲。發展城市文化不能人云亦云,一定要搞好論證,結合實際,把握和弘揚本地及民族、人文、歷史、地理、經濟方面的個性和優勢,把文化特色納入城市化建設之中,使自己城市硬件建設中浸透特色文化的內容,營造特色文化的氛圍,塑造特色文化的精神。
文化改變着我們的城市,改變着我們的生活,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城市文化建設,用全新的理念打造城市的“魂”,使城市內涵不斷豐富,品位不斷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