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5月房地產市場運行特徵
(一)房地產投資有所下降,商品房建設規模有所減小
1~5月,我市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49.76億元,同比下降15.36%;商品房施工面積為2539.94萬平方米,同比下降6.16%;新開工面積為345.62萬平方米,同比下降18%。全市房地產開發建設規模總體呈現下降趨勢。
(二)新建商品房批准預售面積繼續下降,銷售面積繼續減少
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預售面積為212.01萬平方米,同比下降22.82%;商品房銷售面積為312.32萬平方米,同比減少11.72%,其中,住宅銷售面積279.08萬平方米,同比減少12.15%。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規模繼續減少。
(三)特區外銷售規模進一步擴大,普通商品住宅佔市場較大比重
1~5月,特區外商品住宅銷售面積為175.26萬平方米,佔全市62.8%;其中寶安區銷售面積佔全市36.52%,龍崗區佔全市26.28%。全市單套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內的商品住房銷售套數為24045套,佔總套數的87.78%,其中,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住房銷售套數佔總套數的44.73%。
(四)房價繼續呈上漲趨勢,新建住房單位價格較高
按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全國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調查統計,2007年1~4月,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上漲10.5%,各月同比漲幅分別為10.2%、9.9%、10.7%、10%、11.3%(5月數據請留意統計局公佈的全國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調查統計),每月房價漲幅均居70個大中城市前列。此外,按本市房地產信息系統統計口徑,1~5月,全市189個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樓盤,銷售均價為11905.88元/平方米,其中14個均價超過3萬元/平方米的大戶型、高價位樓盤,拉動全市價格上漲近1300元,對房價上漲影響較大。
(五)二手房交易量持續上升,二手房需求超過新建商品房
1~5月,全市二手房交易面積達到513.56萬平方米,同比增加25.45%,其中住宅交易面積為407.15萬平方米,同比增加34.35%。二手住宅與新建商品住房交易面積的比例為1.46︰1,二手房需求較大幅度超過新房需求。
二、今年以來房價上漲的原因及進一步穩定房價的建議
當前,我市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繼續緊張,住房供應結構的不盡合理,是導致房價持續上漲的主要原因。
一是全市土地資源較為緊缺,致使住房供應持續緊張。目前,我市可用於未來城市建設的用地不足200平方公里,土地資源非常有限。2002年以來,隨着國家土地管理政策的進一步嚴格和我市土地資源的進一步緊缺,我市每年可用於住房建設的土地一直比較有限僅1~2個平方公里,遠遠低於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城市。儘管每年我市通過盤活存量土地、加強城中村改造,使得部分存量土地入市以補充市場供應,但仍然無法滿足每年新增900萬平方米左右的基本住房需求,並致使當前住房開發投資、住房在建與新建規模,以及住房批准預售規模持續減少,住房供應持續呈現緊張趨勢。
二是經濟持續發展,人口持續增加,住房消費能力與投資意願持續上升,導致住房需求呈現較大幅度增長。隨着我市經濟近年快速發展,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和工資水平,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口;同時,隨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家庭結構趨於小型化,我市居民住房消費能力與意願不斷提高;此外,在人民幣持續升值和國內資金流動性過剩的條件下,作為國內住房市場比較活躍且緊鄰港澳臺地區的深圳,房地產市場不斷吸引本地、國內及境外的投資,進一步催化了住房市場的活躍,並導致住房需求持續處於增長狀態。根據統計分析,“十五”期間,我市每年新舊住房年均銷售面積達到1200萬平方米,比“九五”期間高出了一倍;2006年新舊住房銷售面積達到1500萬平方米,需求繼續旺盛,並在住房供應持續緊張的情況下,導致住房價格持續上漲。
三是住房供應結構調整的時滯性與當前大戶型、高價位住宅的集中入市,導致今年以來房價漲幅與價格水平較大提升。2006年6月,隨着國辦發37號文(“國十五條”)的出臺,我市對尚未開工的住房項目,均按照國家“90/70”的結構調整規定,重新調整規劃進行供應結構調整。由於房屋建築建設期較長,與國內其他城市一樣,我市大多數已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的項目目前仍未達到批准預售條件,尚未形成市場供應。同時,此間已開工建設的多數大戶型住宅,在市場總體供應仍比較緊張的前提下,加快建設、集中入市,形成了大批高價位住宅,並帶動了其他中小戶型住宅價格的上漲,導致今年以來房價漲幅與價格水平較大幅度提升。
總體來看,在我市較為特殊的經濟社會發展背景下,住房價格的持續上漲具有一定的客觀性;但是房價的持續上漲,不僅會影響本市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容易引發金融風險和產業危機,不利於宏觀經濟的穩定和健康發展。根據本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宏觀調控、穩定房價,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快年度住房用地供應,積極落實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建議儘快落實全市今年2.1平方公里的新供應住宅用地計劃,加快新增住宅用地的規劃選址和出讓,加大全市舊城舊村改造力度和閒置土地處理力度,有效率的保證全市今後的住房供應。
二是深化住房供應結構調整政策,加大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的供應力度。對今後的所有住房項目,除繼續執行“90/70”的結構調整規定外,建議對當前房價較高、漲幅較大的區域,加快推進限定銷售價格、限定套型面積的“雙限”政策,開發建設滿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三是加大對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積極拓展保障性住房來源。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加快落實市政府確定的年度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2.5萬套、建成6000套的目標,並加快我市住房保障的模式、機制研究,儘快出臺住房保障的相關制度。此外,為拓展保障性住房來源,促進住房保障工作,除加快政府自行組織建設的步伐外,應當鼓勵企業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並多渠道拓展保障性住房來源;如對符合城市規劃調整原則可以改變原有用途進行住宅建設的待建土地,原企業在補交地價款後,可利用原有土地進行保障性住房建設。
四是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加強境外資金進入我市房地產市場的管理。建議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有關要求,並加快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推進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遏制房地產暴利。此外,嚴格落實國家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的規定,嚴格限定境外機構和個人在我市購買商品房的數量和其他購買條件,嚴密關注外資投資本市房地產,以抑制投機性需求,防止房地產泡沫,促進我市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