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北京國泰光大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光大)總經理成清波將2.3億元股權轉讓金首付款打入北京京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京茂公司)賬戶(共管),但他並沒能就此將通程金海國際大廈(下稱通程大廈)——位於金融街上的一座著名爛尾樓收入囊中。

  三個月後,國泰光大仍有3.1億元股權轉讓金的餘款未付清;即使付清,成清波也還是拿不到通程大廈的所有權。錯綜複雜的債權債務糾紛,令這座爛尾在北京金融街上的惟一一座五星級酒店,變成一個不斷吞噬資金的黑洞,將趨之若鶩的地產玩家一一套牢。

  將通程大廈轉讓給國泰光大的京茂公司,已被該項目原所有者中通達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通達公司)起訴,後者堅稱京茂公司與其達成的股權轉讓協議亦出於偽造。

  在與國泰光大簽署轉讓協議之前,京茂公司還曾與北京美華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美華投資)達成轉讓協議,美華投資為此先期支付1.77億元股權轉讓金首付款,至今仍握有通程大廈作為抵押的一紙國有土地使用證。

  京茂公司、中通達公司、美華投資與國泰光大,每家公司均自稱為通程大廈的所有者。迄今為止,通程已前後倒了數手,先後有七家公司鉅額資金被捲入漩渦,但沒有一家擁有通程大廈的完整資料、公章與執照。

  通程亂象勾勒出的,是中國房地產掘金潮中的一個個扭曲身影。

  第一手:長沙通程力竭

  “通程大廈毗鄰官園、阜成門、復興門及西單等京城商業中心區,南鄰中國國家京劇院,北接國際投資大廈辦公樓羣,具備成熟商務環境,新興金融街氣度非凡,周邊分佈各大部委辦公所在地……”

  2004年12月底,通程大廈的預售廣告如是寫道。其時,這座被冠以新型產權式酒店概念的16層大廈剛剛封頂。

  通程大廈由北京通程金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通程金海)開發。該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5日,註冊資金2990萬元,法人代表為周兆達。公司由三家股東出資組建,長沙通程實業集團(下稱長沙通程)出資1465.1萬元,佔股49%;長沙金海林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長沙金海林)出資897萬元,佔股30%;北京眾城廣澳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北京眾城廣澳)出資626.9萬元,佔股21%。

  2002年12月28日,通程金海與前北京西城區城市建設開發公司(現為北京西都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西開)簽署土地轉讓協議書,從西開手中買下官園危改小區內公建A棟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該項目總佔地約1.33萬平方米,其中代徵地約6820平方米,已由西開完成“三通一平”,即完成拆遷、通電通水並修通施工所需的臨時道路。依照協議,通程金海將向西開支付14888萬元,此費用中不包含向政府交納的土地出讓金。

  在轉讓之前,西開已向當時的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繳納15%的土地出讓金,共計768萬元,取得臨時土地使用證。按約定,通程金海須返還該筆款項,再另行支付剩餘85%的土地出讓金4352萬元,兩項共計5120萬元。

  如此下來,通程金海為購買該地塊總共須出資2.0008億元。

  2003年6月,通程金海正式獲得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此時它尚欠土地出讓金1944.72萬元,另欠西開土地使用權轉讓款2473.127萬元。

  從2003年11月到2004年3月,通程金海順利取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公建地下部門和地上部門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所需的四證。隨後通程便與施工方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公司)簽約,以1.042845億元的價格將工程包乾給中鐵建設,由施工方先行墊資。約定開工日期為2003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為2005年6月1日。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2003年12月,在通程大廈開工前,通程金海與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簽定信託借款合同約定,以國有土地使用證作為借款抵押借款1.6億元,年息7%,約定18個月後即2005年10月12日還清,後實際借款金額為1.44億元。

  2005年初,通程大廈完成結構封頂並獲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看似一帆風順之際,以長沙通程為首的三家股東卻決定以股權轉讓的方式出讓該項目。知情人士透露說,當時通程大廈產權式酒店的概念不受市場認可,預售時一套也沒賣出,使通程金海面臨強大資金壓力。

  根據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對該項目的審計,截至2005年3月31日通程金海資產總額約為3.75億元,負債總額為3.626億元。負債中包含在中國對外經貿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借款1.44億元,利息30.8萬元;對西開的土地轉讓欠款2473.127萬元;對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土地出讓金餘款欠款1944.72萬元;以及中鐵建設總公司第十二項目部工程欠款6113.86萬元,此外還有土方、建築設計費及人員工資等款項。重重債務下,只餘轉讓一途。

  2005年3月,長沙通程等三家股東與廈門某地產公司達成轉讓協議,但隨後,中通達公司半路殺出,願以更高價格受讓這一項目。2005年4月4日,中通達勝出,並承諾代長沙通程賠付廈門某地產公司300萬元違約金。

  第二手:初來乍到中通達

  與在湖南已有多年房地產開發經驗且擁有上市公司的長沙通達不同,中通達公司此前並無任何房地產開發經驗。

  中通達成立於2003年11月,註冊資本5000萬元,法人代表為張棟。公司股東有三,其中北京天輔啓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出資2500萬元,上海乾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出資1250萬元,張金豐個人出資1250萬元——張金豐為張棟之弟。

  按照北京中誠億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的測評,因該項目地下面積佔項目總面積近三分之一,其價值僅約為7191元/平方米。中通達公司出價7500元/平方米,遠高於項目估算價值。但因該項目原報規劃檐高僅為60米,而到了2005年,可報規劃檐高升至80米,這意味着地上部分加高,由此增加了11000平方米建築面積。項目價值也因此水漲船高。

  按約定,中通達將按通程大廈的建築面積,以7500元/平方米的價格支付股權轉讓金,合計4.6327億元(項目負債從轉讓款中扣除)。自簽約當日,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第一筆轉讓金為1000萬元。十日內,再向出讓方支付第二筆轉讓金1.55億元,尾款為5000萬元。

  為防止受讓方拖欠股權轉讓金,雙方又約定,出讓方與通程金海按通程大廈地面以上面積,以8000元/平方米簽訂總額為5500萬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有當協議簽訂30日內,中通達支付了5000萬元尾款後,出讓方才會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約定相當細緻。通程金海要求,只有在中通達完全交付股權轉讓款後,才能移交通程金海的全部檔案、印鑑及文件資料。而對即將到期的中國對外貿易信託投資公司借款,也由中通達在2005年4月25日前置換解除,或提供長沙通程認可的反擔保措施。

  儘管協議對轉讓金交付時限約定十分嚴格,但是,中通達公司第一次付款3000萬元後,就未再付款。為此,雙方於2005年6月再次簽訂補充協議。中通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