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經審核,經市民使用後應再由政府回購,重新投入到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應中,不作為商品房買賣,使經濟適用房實行“內循環”。市政協委員、北京華遠新時代房地產公司總經理任志強在本次政協會議上提交了一份關於經濟適用房內循環的提案。

  使用者可擁有廉租房部分產權

  任志強說,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專門針對中低收入者提供,包括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以及政策性租賃住房。

  對於廉租房,他建議,可以給使用者部分產權,由政府提前購買全部產權,再租給符合條件的使用者,最後再賣給政府,使用者不得以市場價格轉手賣。此外,可以採取政策性租賃房的方式,即政府貼息貼租,“目前,天津已經實施了這種政策。”

  對於經濟適用房,任志強表示,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使用和回收應實行“內循環”,即政府對低收入者,保障其有地方住,而不是幫他把房子變成財產,應避免經濟適用房成為商品房,應只給居住權和部分產權。“過去經濟適用房一般是賣,現在可售可租,最後由政府回購,但具體回購政策還沒最後確定。”

  “北京今年對住房進行普查,實際上也是為政策的實施做鋪墊。”任志強說,他提案的具體做法是借鑑英國模式,讓居住者享受局部產權,同時,政府明確房屋回收標準。

  新建經適房不允許直接上市

  據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經濟適用房回購政策目前正在制定中,但只針對新建經濟適用房。對於已購經濟適用房在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後可以上市。新建經濟適用房則不允許直接上市,自身封閉運作,由政府回購。據介紹,政府在回購中,將充分考慮房屋折舊價和當時的市場價格,綜合考慮所有因素後,最終確定一個合理的回購價格。

  據悉,目前,有關政策正在加緊制訂中,預計今年上半年就能出臺。出臺後,即使對銷售對象的審核不到位,也可以遏制投機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