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視點
2月1日起,各地對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項目進行清算,正式向企業徵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不是一個新稅種,1994年中國就開徵了土地增值稅。儘管2003、2004、2005年土地增值稅稅額同比分別增長81.90%、101.26%、86.96%,但一般還是認為其開徵效果不佳。導致這一局面的原因首先在於土地稅制設計本身的制度性缺陷,其次在於一些地區房地分離式管理的體制性弊端。有人認為該項通知的出臺不會促進房價上升。這個觀點是錯誤的。雖然決定房價水平的是市場總需求和總供給,與企業的成本沒有直接關係,但該項成本的增加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市場供求狀況,起到促進房價上升的效果,除非有其他政策能化解這種作用傾向。
土地增值稅是1994年開始實施的,主要目的是調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過高收益,緩解分配不公。後來隨着經濟形勢的變化,為啓動內需,拉動經濟增長,該稅種的徵收管理被放鬆。雖然稅收徵收應該嚴格,但現在房地產需求旺盛,供給緊張,稅收的增加可能導致部分臨近盈虧平衡點的企業退出開發行業,並降低今後進入房地產開發行業的投資增長率,甚至可能降低絕對投資額。這雖然對抑制投資過熱有好處,但未來商品房供應可能會有所減少或增幅降低。
再來看需求。由於一些錯誤認識的影響,絕大多數消費者認為企業開發成本會轉嫁給消費者,提升房價。而在過去需求旺盛供給不足的情況下,的確出現過這種現象,從而強化了這種邏輯推理。其實,這樣不但不能減少購買需求,反而有可能放大這種需求,認為早買不吃虧,反而賺便宜。而需求的放大顯然對抑制房價是不利的。
綜上所述,這個通知精神的落實,可能會明顯抑制房地產投資的增長,但會間接導致房價的上升。抑制投資過熱與穩定價格本身就存在着矛盾,所以,新規定顧此失彼也就難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