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審計署重慶特派辦對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數據顯示,2005年,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範圍內,最高行業繳存額是最低行業繳存額的179倍,人均繳存額最高單位是最低單位的411倍。

  針對這一問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制度》已作出明確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總額,上限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5倍。經測算,貴陽市2006-2007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的月繳存上限控制額度為1655元。

  該中心歸集管理處處長王淑晶說,一些壟斷行業如電力系統等,人均標準工資基數較高,核算出來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高者可達數千元乃至上萬元,而一些困難企業只有幾十元,差距極大。貴陽市出臺這一封頂規定,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