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經了20餘次修改與徵求意見後,《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法規)已經由市長簽字,近日將由市法制辦正式發佈。新法規將於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現行的《北京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較現行辦法,新法規對各部門的職責及新增污染源分別進行了重申和強調。

  記者從有關方面瞭解到,新的管理辦法針對長期以來未得以有效解決的建設施工噪聲、居民樓內商業用途場所噪聲、裝修作業施工噪聲等問題做出了補充性修改。而與之前的公示稿相比較,經審查通過的最終稿已經在經過多番徵求意見和討論後,產生了一定變動。這是在2005年北京市70多名人大代表(約佔700多名人大代表總數的1/10)分兩批聯名提議人大對噪聲污染防治進行立法之後,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突破性進展。2007年北京市環境噪聲治理工作將以貫徹執行新法規為主要內容。

  開發商應明示聲環境質量

  新法規第十一條明確規定,銷售新建居民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明示所銷售住宅的建築隔聲狀況及所在地聲環境狀況。

  這是一則現行法規中沒有囊括的內容,北京市環保局副總工、噪聲防治管理處處長莊樹春告訴記者,開發商在銷售的時候對社區周邊可能產生交通噪聲的道路規劃等真實情況的隱瞞已成普遍現象,舊的法規中沒有明確對此進行約束,很多業主面對糾紛的發生都無能為力。莊樹春同時也強調,儘管制定了規則,但具體落實需要有關部門協作努力。

  這次修改的法規對餐飲娛樂場所的噪聲擾民問題也只制定了適當的防範措施。辦法規定,居民住宅樓內,不得設置能產生噪聲污染的餐飲和娛樂場所。

  此外,新法規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已有的道路、鐵路、城市軌道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築物的設計單位應當採取必要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內生活符合聲環境質量國家標準。

  據瞭解,所謂噪聲敏感建築,從廣義上講,指機關、學校、醫院、住宅。而由於醫院不是永久性居住設施,並且機關和醫院的建築隔聲方便自行解決,因而目前較受具體關注的是住宅和學校,學校雖然不是永久居住設施,但目前普遍存在建築隔聲質量較差的問題,對其需要進行重點保護。

  夜間施工噪聲污染是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比較突出的問題,由於現行的法規制定較早,沒有對此類情況進行約束。2000年以來政府文件多次提及對夜間施工進行管制,但都沒有列入法規。新法規增加細則還包括,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在其他時段內進行裝修作業的應當減輕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干擾。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他建築內進行裝修作業,應當採取措施減輕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干擾。

  改善建築隔聲水平

  一直以來,主要道路沿線居民對噪聲污染的反應比較集中,“通一條路,很快就會有一系列的噪聲投訴出現”莊樹春告訴記者。

  據北京市環保局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8~11月間,北京市環保部門接到的4000多起噪聲投訴中,涉及施工噪聲的佔半數以上,其餘2000多件投訴中,社會生活噪聲佔6成。交通噪聲並沒有佔到很大比重,但交通噪聲的影響波及範圍更廣,與一條路相關的噪聲投訴可能只有一兩件,但同樣受此影響的可能有十幾座樓的居民。

  儘管從綜合投訴量來看,施工噪聲佔最大比重,這是因為施工噪聲的污染源比較明顯,但以北京市的聲環境總能量及影響面積來看,交通噪聲的影響佔到絕大部分,甚至有專家稱已經佔到80%以上。城市道路、輕軌沿線建造了相當數量的住宅,有調查顯示這部分交通噪聲影響的居民數量佔到受影響人口的10%以上。

  北京市近年來還興建了一批在地鐵上的樓盤,其聲環境狀況更令人擔憂。莊樹春對此同樣表示憂慮,“建在地鐵上的房子即便通過了相關的檢測標準,但並不等於就感受不到震動,只能說標準可能比較低”。

  依據國家現行規定,民用住宅室內噪聲的水平分為30、35、40分貝共三檔,這就意味着噪聲檢測達到35分貝的房子雖然達標並且具備了銷售資格,但實際最理想的居住環境是30分貝以下,這就不能排除一些看似達標的房子在居住過程中依然會使人感到噪聲影響較為明顯。

  莊樹春認為,大力發展公交是治理交通噪聲的途徑之一,同時限制高噪聲車輛夜間出行,規劃部門規劃合理的隔聲距離,都是避免交通噪聲的渠道。

  同時,可從建築的角度進行防治,淘汰隔聲性能差的推拉窗產品,適當加大雙層玻璃之間的距離。莊樹春表示,按照隔聲性能來評定,所有的推拉窗都是5級以下產品,屬於等外品,隔聲性能最差,而很多居民對此並無正確的認識。

  據瞭解,目前建築外窗生產許可證的發放檢測標準中,規定了防風防水防塵三項指標,而隔聲性能並沒有列入其中。

  在北京市“2008”環境建設指揮部近日下達的2007年環境建設任務書中,寫明2007年底前重點大街建築物外立面將置換降噪窗戶。據瞭解,西直門至西便門5.1公里長的沿街幾十座樓宇建築外窗已經完成更換。而至記者截稿前,從“2008”環境建設指揮部獲得的最新消息稱,由於改造成本等原因,該項工作目前已經暫停。

  記者從北京市環保局瞭解到,目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亟待解決的難點在於,各相關部門需要跨越傳統職責、傳統業務範疇,增強對環保職責重要性的認識。

  新法規中強調,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隔聲設計質量的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隔聲施工質量的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

  同時法規重申,新建民用建築對外部環境噪聲隔聲質量及配套的供水、供熱、電梯通風等公用設施的隔聲質量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標準。

  “對於環境噪聲的治理來說,現在是一個機遇,爭取一年內實施開”,莊樹春認為解決噪聲污染與北京建設宜居城市的目標是相吻合的,另一方面北京人均GDP已經達到5000美元,具有一定可投入財力。

  但據記者瞭解,北京市的財政預算、環境保護計劃中尚沒有落實有關噪聲污染防治方面的專項資金投入,目前只能憑藉其他的資金渠道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