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臺的“廣州市住房建設規劃”提出,今後五年廣州將建43萬套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戶型,其中屬於“商品住房”性質的中小戶型又分兩類(見下表),一類是“雙限雙競”(在限套型、限房價的基礎上競地價、競房價)的商品住房,一類是“其他商品住房”。到底這兩類中小戶型有何不同?“雙限雙競”的房子銷售對象如何限制?買入後能否轉手?
某些中小戶型未必便宜
屬於“商品住房”的中小戶型也分為兩類,對此,專家解讀:“雙限雙競”這一類,由於要“限房價”、“競房價”,因此可以保證中低價位;而“其他商品住房”這一類,則是比較純粹的市場化操作,這類中小戶型將有7.63萬套,其售價將隨行就市,未必就便宜,8月份出讓的昌崗路、金沙洲地塊,建成後樓價起碼七八千元,就屬於這一類。對此,有專家認為“不足為奇”,地段好、配套佳的中小戶型,賣貴一些也正常。合富輝煌首席分析師黎文江指出,人們要改變中小戶型就一定便宜的觀念。
銷售對象如何限定
而“雙限雙競”的中小戶型,今後五年將供應24萬套。根據國家規定,“雙限雙競”住房將限定銷售對象。對此,許多市民詢問:目前廣州的安居房、新社區已各自限定不同的銷售對象,今後是否又要另外限定“雙限雙競”的銷售對象?如何限定?這幾類銷售對象會否重疊?
據悉,目前,經濟適用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戶和領取住房貨幣補貼的公務員(包括廣州地區高校的教職工)銷售。
而新社區住宅的銷售對象則是中低收入戶籍居民中的住房困難家庭、政府城市建設被拆遷家庭和舊城危破房改造家庭。
“限房價”限到什麼價
此前,廣州開發區首推兩塊“限房價”地塊,為6000元/平方米,有人質疑:限在這價位依據是什麼?是依據經濟增長速度、收入增長速度、基準地價、基準房價,還是依據居民心理承受能力?一位業內人士指出,這一系列的問題,可能會在“雙限雙競”的實踐中不斷凸現,因為一旦政府介入市場的定價,就可能面臨“政府主導”與“市場主導”的矛盾,市場的波動可能因政府幹預而引發,能否解決好這個矛盾,直接關係到調控效果。
“限價”商品房能否轉手
目前廣州規定,經濟適用房和新社區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必須住滿兩年,才可上市出售。轉手時,產權人須按交易評估價格的1%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
對於24萬套限定銷售對象的“雙限雙競”中小戶型,將來如何轉手,市民期待明確。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為,“雙限雙競”房是行政干預的產物,應像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那樣嚴格控制銷售和租賃。而北京市最近明確,經濟適用房擬實行“政府回購”,不得直接上市轉手,將由政府回購,“內循環”流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