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廣州的12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聯合在一起,自己聘請法律專家,歷時5個多月,草擬了一份《廣東省業主自治條例》(業主建議稿),並已經遞交給廣東省人大建議立法。立法建議者自擬法律條文並建議立法,這在國內尚屬首次。

  12小區因維修資金而聯合

  據悉,這12個小區正是之前因為專項維修資金問題而聯合起來的。據越秀區東悅居(查看地圖)業主委員會主任孫威(孫威博客,孫威新聞,孫威說吧)力向記者介紹,小區業主們在進行維權的過程中,感覺到現行的《物業管理條例》存在諸多問題,所以他們在聽說廣東省將重新修訂《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並且向全社會徵求意見和建議的消息之後,就萌生了要自己草擬一份有關業主和物業管理的法律條文的想法,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向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立法建議。

  自聘法律專家研討條例內容

  “在撰寫條文時,我們也借鑑了其他省市的相似立法。我們不僅要向廣東省人大提出立法建議,還要進一步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建議訂立《業主自治法》。”孫威力說道。

  據悉,在獲得了其他11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的支持後,這12個業主委員會自己聘請了法律專家,召開了研討會,並且通過各種方式向小區的業主們徵求意見和建議,自今年4月份開始行動以來,至8月份為止終於完成了這一《條例》,此後,經過數度修改,形成了目前的文本。

  他們所聘請的法律專家包括有中山大學和暨南大學法學院的專家教授、律師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

  該《業主自治條例》的主要撰稿人——廣東君之傑律師事務所的周玉忠律師向記者解釋了為什麼要將條例定名為《業主自治條例》。

  希望新物管條例採納建議

  “國務院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將業主自治和物業管理共同規定在一起,事實上是將‘業主自治’包括在物業管理範圍之內。立法必須突出業主自治的重要性。體現業主自治是本條例的主要內容,物業管理應當為業主自治服務。”周玉忠說。

  這一《廣東省業主自治條例》(業主建議稿)已經通過快遞的方式寄交廣東省人大,但是目前廣東省人大還沒有作出回應。孫威力表示,他們並不奢望省人大會採用他們自擬的條例,但是隻要省人大在審議新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時,能夠參考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他們就感到非常欣慰了。

  睇睇《業主自治條例》

  “物業管理”變“物業服務”入啥寬帶網業主說了算

  業主們自己擬定的這一《廣東省業主自治條例》共分六章70條。除了提出“業主自治”這一概念之外,還將“物業管理”這一用語改為了“物業服務”,此外,還提出了一些新概念和新設想,如:

  1.業主自治工作由民政部門指導,物業服務行政管理繼續由房地產行政部門負責。

  2.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經民政部門登記,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3.小區物業銷售率達到30%以上的,就應該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出業主委員會。

  4.業主(代表)大會作出的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代表)所持投票權數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5.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憑備案證書,申請刻制印章和設立銀行賬號。

  6.因建設單位或者物業企業原因不能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超過一定期限,建設單位、物業企業的資質下降。

  7.各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聯合會可以依法設立各種維權基金。

  8.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限定業主安裝指定公司的電視、電話、寬帶網、直飲水、可視門鈴等系統,保證業主有完全自由選擇的權利;不得阻止合法經營的電信、有線電視、直飲水等公共服務經營單位依法進入物業服務區域為業主提供服務。

  9.建設單位的關聯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參與前期物業服務,而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前期物業企業。

  並且,在第五章的法律責任篇中,對於違反條例的各種行為作出了重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