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長時間的等待之後,北京調控細則終於現出端倪。

  但是關於“90平方米、70%”是針對項目還是總量控制,北京市規劃委並未給出直接的答案。按照市規劃委有關規定,需要“清理”的600家房地產企業最終如何處置,目前也尚未清晰。正因為如此,有媒體撰文稱,北京市規劃委9月5日出臺的《關於貫徹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加強住房結構規劃管理的通知》,並不能算作北京的調控細則,只是從市規劃委角度落實“37號文”和“165號文”的通知,而真正的北京細則“已經上報建設部”,獲批後擇日出臺。這3個未解的懸念還在困擾着開發商。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的通知文件中,提到了啓用北京市新建項目審批流程。其中提到了“住宅建築套型密度”、“套型結構比例明細表”等內容。

  中國城市規劃研究院城市與區域規劃所所長朱波表示,這些內容的規定等於北京市把“90平方米、70%”的規定落實到了單個項目上,因為如果單個項目在申報規劃時,如果沒有上述材料,完全有可能被政府否決的。北京市規劃委有關負責人也表示,“70%的標準”應該指單個項目而不是城市總量。但是,北京市規劃委的通知中並未明確相關規定。

  從北京市規劃委傳出的另一個消息是,北京市將以2006年6月1日為界,對房地產項目進行審查。根據市規劃委文件的規定,在2006年6月1日之前,有600個已經取得了各種審批文件卻仍未動工的項目屬於“清理”行列。

  “從政府行政執法角度看,政府只要沒有頒發施工許可證,項目就沒有完成手續,不能動工。”朱波解釋說。

  如何“清理”,北京市規劃委沒有給出具體措施,包括招拍掛項目和協議轉讓項目如何改規劃等問題。

  一位不願具名的開發商稱,他從北京市規劃委內部瞭解到的精神是,這600個遺留項目可以按開發商原來報批的規劃方案進行開發建設,也就是說一個項目只要有一部分取得了施工許可證,其他後期項目都算過關。但北京市規劃委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關於這些項目的最後去向,應該是“重新審定”。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市規劃委出臺的細則,對房地產企業來說意義還是很大的,“首先減少了項目建設盲目性,以後企業如果再尋找項目的時候,就可以到規劃單位查詢地塊詳細的規劃條件,然後再決定是否參與競爭;其次可以減少矛盾,無論企業還是政府都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今後,確實有實力的開發企業,要根據自己的實力選擇地塊。”這位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