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深圳市規劃局聯合公佈了《深圳住房建設規劃(2006—2010)》徵求意見稿。本次住房建設規劃的出臺,使深圳繼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細則出臺後又一次走在全國調控的前列。
今年的房地產調控和深圳近期出臺的住房建設規劃,在一定意義上表明政府在住宅產業發展上的思路調整,體現出新思維,即住宅產業的發展是有階段性,必須分階段實施,不可能提前超越。
住宅產業呈現階段性發展的規律,也為世界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發展經驗所證明。如美國、日本等國家的住宅產業的發展大體上都經過嚴重短缺、刺激住宅建設、住宅質量和性能提升三個階段。與住宅產業發展的階段性相適應,深圳住房建設新規劃作為一個階段性發展規劃,其核心思想是“居者有其屋”,這在內容上有明確表述,在執行和保障上也非常具體。
本次《深圳住房建設規劃(2006—2010)》徵求意見稿第六條表明“本規劃堅持以滿足不同收入層次居民住房需求為導向”;第十條表明“住房建設的指導思想是規劃期內,進一步完善以市場為主導、多渠道、多層次的住房分類供應體系,滿足不同收入層次居民的住房需求”;第十一條表明“住房建設的總體目標。滿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規劃期末基本實現常住人口戶均擁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決雙困家庭的住房問題”。此外,在總量建設目標、階段和年度計劃、策略和保障措施方面都非常明瞭、具體,確保規劃的落實。
對於一個國家、一屆政府,無論是經濟發展、政治改革亦或住宅建設,都應秉持民本思想,不調整思維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形勢需要,從而“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
(作者青忠貴系星彥地產事業部助理總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