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情形的土地屬於閒置土地:

  一是超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定的動工開發期限未動工開發的;

  二是未約定、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或《建設用地批准書》頒發之日起一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三是開發建設的面積佔應當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1/3,或者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

  四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廣州今年以來清理閒置土地“重拳”頻出,不論是何單位用地、用於建設何種項目,只要被確認“閒置”,一律收回。經原批准用地的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昨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又公告收回43宗共823019平方米的閒置土地,收地面積接近於越秀公園總面積(86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商住樓、商務公寓等用於居住的項目用地約65萬平方米。

  所收最大地塊

  地鐵總公司拆遷安置房用地

  此次收回的地塊大多位於市中心區,其中,越秀區10塊、海珠區11塊、白雲區11塊、荔灣區4塊、天河區7塊。其中,被收回的最大閒置地塊佔地345692平方米,位於白雲區,1994年取得用地文號、規劃文號,是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的拆遷安置房用地。

  被收回的閒置地塊項目種類繁多,有商住樓、住宅、別墅、拆遷安置用房,還有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辦公用地、學校用地、廠房等。如廣州市公安局的幹警宿舍用地,東山區教育局的學校用地,廣州大學和暨南大學的大學用地,廣東省人事廳宿舍、回遷房用地,廣州市演出公司的電影院用地,廣州市電信局的市話機樓和市話分局項目,從化市人民政府的酒店、寫字樓項目用地。

  去年到現在

  收回“三個越秀公園”閒置地

  在房地產開發方面,被收回閒置土地的原用地單位,既有中小開發商,也有知名度較高的大開發商。較大規模的有廣東珠江投資公司廣州開發中心的一個商業、商品住宅項目,土地面積71722平方米。還有南方國際科工貿建設開發總公司的別墅用地,面積72891平方米。

  記者瞭解到,在收回該43宗地塊之前,廣州去年年底至今已決定收回131塊閒置土地,而2005年以來,廣州共收回閒置土地183宗,總面積279.5977公頃,大致相當於3個越秀公園,其中絕大多數是房地產經營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