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開發商”成為社會傳播熱度極高的詞彙,隨便輸入“開發商”三字搜索,可以得到1580萬個網頁搜索結果;而火爆的“超女”一詞則只有1220萬個搜索結果。看來,開發商比起在20歲左右人羣中享譽的超女來,知名度和影響力大得多。
再看看搜索出來的網頁標題,“開發商何以能夠囤積居奇”、“開發商是不是罪該萬死”、“開發商憑什麼這麼牛”、“取消房地產開發商”等等隨處可見,人們認定開發商是壟斷市場、抬高房價的罪惡源頭。但房子實實在在,不容想像,房價一路走高,收入增加有限,置業安家好難。情急之下,蓋房子的開發商“罪大惡極化”成了最好的心理出口。如此看來,對開發商的口誅筆伐,很是應該了。
其實,開發商的原罪並非全在於所謂抬高房價,幾千年的中國歷史,重權重文輕商的濃厚底蘊才是這樣原罪的基礎。康熙乾隆屬於金字塔頂峯的政治人物,權力讓人頂禮膜拜,現在的人還替他們發出“再活五百年”的慨嘆;李白杜甫文采飛揚,“古來聖賢多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文人通過縱情山水的文字激揚,使人們暫時忘卻政治和物質地位低下的沮喪;而商人,在農耕經濟長期主導的中國,着實屬於歷史的配角和跟班。春秋時期越國的范蠡,因輔佐越王勾踐“臥薪嚐膽”,巧用西施美人計,十年滅吳,美譽千年。而他從政壇急流勇退、下海經商、富可敵國的商人“陶朱公”歷史,卻少為人知。
輕商還不夠,歷史形成的“無商不奸”思維定勢一直延續到當今二十一世紀。中國的房地產開發歷史不長,港臺舶來的“開發商”的稱謂,讓商人的歷史原罪印襯着這個行業。原罪之下,少了對最初“綜合開發”的寬容。買房也好,拆遷也罷,所到之處必然面對公眾的雙重標準,“居者有其屋”的訴求之下,房價要低,拆遷補償要高,開發活動的所有當事人都以這樣的心態與開發商博弈。
然而,開發商對購房者屬於甲方,對於社會、對於政策則是不折不扣的乙方。兩種身份,不同的甲方優勢交匯之下,售價被宏觀經濟和供需關係左右着。中國這麼大,幾個商人想左右價格,那是夢裏才有的情景。但理論上受益者的身份,讓開發行業的尷尬處境凸顯無疑。這麼一比,超女屬於新生事物,雖有悖中國傳統的淑女標準,但讓人開心;儘管有些罵聲,不會流芳千古,但也可光耀門庭,一躍龍門。所以,超女要比開發商光彩照人許多。(馬越/文)
昨朋友介紹一位名校研究生求職,想進入不是那麼光彩的房地產行業。聚在一起,自然少不了介紹行業情況,林林總總之間,突然收到一段短信,大家看完忍俊不禁,作房地產開發的酸甜苦辣均在其中,在自嘲之中折射了行業的內情,稍加改動,在此一笑:
開發公司確實受罪,招標拍賣心力交悴。
西裝革履貌似高貴,其實生活極其無味。
拿地審批吃苦受累,鞍前馬後終日疲憊。
遇到拆遷就差下跪,日不能息夜不能寐。
設計戶型統統作廢,改來改去傷痛累累。
接待應酬天天喝醉,不傷感情只好傷胃。
工資不低不少交稅,正常交往也得破費。
拋家棄子愧對長輩,半生蹉跎勞成殘廢!
地產開發實在是累,不如哪天自己辭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