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二十五年,深圳夢已經進展到該對夢進行梳理的時候了。傷感一點的人會說這是夢醒時分,現實中,還是在前年就已經開始對街道兩邊雜亂無章的廉價違法搭建進行實實在在的“梳理行動”了。
20多年的年輕城市,就不得不對舊城、舊村打起主意來,這也是深圳速度意想不到的效果之一。應該說造成這檔子事兒,主要不是由於深圳人腦子裏灌了水或者受不同尋常理念壓迫,而是因為下一步發展沒地可尋了,只好逡巡於一畝三分地,做所謂存量優化的事。政府力推舊城改造,但對舊村改造卻又慎重有加,這種局面,外人還真看不明白。真正見到實效的舊城改造有東門老商業區、萬象城、中信城市廣場、南國影院和火車站等項目,除東門改造讓人傷心了一陣子——因為原有的廉價購物環境被較高檔的品牌購物取代了——其餘項目似乎均給城市帶來了亮色而受人稱道。而寶安、龍崗兩區上報市裏的數十個舊村改造項目,市級層面正在對這些項目進行嚴謹的技術與政策把關審查。至於位於二線關內的高密度發展地區內的城中村,則已經成為政、商、學三界關注的熱點。
政府初試牛刀的城中村項目選在與香港落馬洲交界處及羅湖火車站附近的另一個門戶地區,受一種不怎麼正確的“門戶形象”理念的驅使,為了這個形象政府砸了不少錢,項目儘管是成功了,但這種成功經驗連政府自己也不願推廣。商界對城中村改造的興趣來自商人逐利的本性,如果政府能將基礎設施鋪設好,分散的產權整合好,各種矛盾預先排除掉,並且在開發強度上不怎麼吝嗇,許多開發商就樂於與村裏大佬合作來推進城中村改造。而深圳學界對城中村完全是另一種感情。從深圳出去的某散文高手在《書城》上給白領們寫煸情文章,回憶深圳的崗廈、巴登、竹子林那些知名的曖昧地帶,血腥、暴力和毒品顏色已經徹底過濾掉了,剩下的是泛着舊色的老村之溫馨。來自國外的規劃師和藝術家,在深圳的城中村夜景中,觀察到了令他們欣喜若狂的有活力的社區生活。
對於深圳的各級政府來說,這種有活力的社區生活無異於是刀鋒上的舞蹈。在自上而下的問責風暴下,每一個消防警報、每一次急救車鳴,每一場颱風暴雨或冷熱氣流,均令他們毛骨悚然、坐立不安。我自己在政府的基層部門幹過,自小就喜歡風聲雨聲的我,在深圳生活若干年後,對自然界的風雨發生了莫名的反感,那種伴雨而生的安逸、偷懶的舒適愜意,被砸扁的人頭和流淌的血水畫面所取代。這就像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的楊鳳春教授所希望的:讓每一個政府官吏睡不好覺。
城中村可能就是這種讓政府官吏睡不好覺的干擾源之一。所以憑着政府的幹雲豪氣,恨不能立馬夷平,炸它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乾淨。不過,有些氣惱的政府,並沒有急匆匆拎着炸藥包進村。在政府主辦的講壇上,學者們款款道來的道理,也沒有被政府高官們粗聲大氣的打斷。此中款曲,我認為是深圳或中國的城市化必然不會走向拉美化的內在原因。
中國城市化不會走向拉美化,並不是高瞻遠矚的政府的恩賜,其根由就在於草民的力量。中國的草民,是不受宗教說教的撫慰、不願承認一輩子悲苦命運、見裘衣雕馬即可狂言“彼可取而代也”的一幫人,政府要倚重、並竭力服務的,也就是這等精神氣質的“刁民”。也正是憑着這種精神,而不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支撐了中國近二十多年的經濟飛速發展。勿庸諱言,這種精神是改革開放以來才重新激發出來的,這也是世界上有出息的民族所應有的,應該推崇的精神。
深圳的城中村,也聚集着這麼一種精神。憑着這麼一股勁兒,採光通風差、人多擁擠、衛生、娛樂、文化設施不齊全,似乎均不在話下。凌晨四點即從城中村走出掃大街的清潔工,凌晨四點之前性工作者們還流連於霓虹燈下樹影婆娑之中,而從下午七點夜幕降臨,這裏就一直是人羣川流不息的鬧市,即學者們所言的魅力四射、活力無限之景象。空間的逼仄,由時間的延長而得以緩解,也可謂是一種巧妙的集約利用土地和空間的模式——沒有任何一種經濟學教科書中會提到這種集約的方式,不講道德的經濟學在這裏似乎睜開了其道德之眼而有意把它忽略掉。
而改造,尤其是政府主導的改造,可能面臨“集約”的尷尬。既不能過份加大建築密度以在空間上加強集約,也不能解決改造後生活的繁榮與豐富及時間上的持久等諸多問題,極有可能的結果是花老大力氣、費不少金錢之後的昂貴的空殼。當然,這類昂貴的空殼固然可以規避災害的警報,以使官員稍得心安,那麼,“產業第一”所要保證的低成本的勞動力到哪裏安置呢?
這會不會拉響城市增長乏力的另一種警報呢?何況,政府公共財政也不允許已有城中村改造模式的蔓延。
或許,政府可以通過對目前城中村的市政設施、衛生設備略加改善,尤其是切實加密消防設施的佈局,以及逐步將更高級的公共服務滲透進村的方式,循序漸進、以靜制動,庶幾可以緩解最緊迫的危機,而求得社區生活進步和社會和諧。
從面對城中村問題的方法論角度,政府應該從單純的行政管理和空間管治的思路中解脫出來,從片面的經濟學高招點穴中甦醒,應更多地聽從社會學家們的意見,理論創新、制度創新,不僅僅是行政改革與技術制度、產權制度的創新,社區生活模式、多元文化混雜模式、公民社會(市民社會)的摸索,也蘊含着巨大的可能性。據專家調查,福田區幾個城中村範圍共約九平方公里,居住着八十萬人。其中的社會公共服務,大部分是由村股份公司支撐着的。這能不能算是快速增長的城市中一種有效的社區模式?我以為是值得認真思索的,但思索應該從下而上,而不是居高臨下的指點江山。
從上而下的指點,首先就會想到加強警力。這是許多坐在辦公室、背靠經典書架的人會想出來的。習慣於動用國家暴力的人,往往會把事情弄得更糟。開着車到城中村主要街道轉一轉的領導,也摸不着城中村內在秩序——表面無序之下的實際運作機制。早在1991年我到深圳炒更時,就曾在城中村住過,騎着自行車在小巷子裏轉悠,就有兩個重要發現,一是書本上說的每天至少三小時日照,在大部分城中村房子里根本享受不到,但是並無醫學資料表明城中村居民是不是普發日照不足的生理疾病;二是要找到某地段的大佬並不難,媒體上的陽光大抵照不到他們,自然而然他們成為“黑道人物”,其實,許多大佬似乎並不很黑。或許我這點經驗並不足以道出城中村解決之道的奧祕,但是有兩條道理可能也說得過去:一是城市規劃的規範不必死板地套用到城市改造上來,或者說應該出臺更適合實際情況的城市規劃規範的變通辦法;二是讓社區內各種利益代表浮出街面,這當然不是要讓黑道人物當道,而是讓他們出現在社區或更高層面的公共平臺,闡述其合法層面的利益訴求,而自我修飾其非法層面的動機和行為。這是避免快速發展城市中底層權力“西西里化”的有效辦法。
以老鄉關係為契,城市形成各種利益圈子,這是文化的自然現象。要避免其轉向帶黑性質,就必須讓陽光照進去。空間上可以有黑房間,而社區人際關係上應規避黑影子,這就是依我的經驗推測的在城中村建設市民社會的辦法。行還是不行,關鍵在於我們的媒體操作或不同層面的公共平臺可不可以容忍這種利益團體存在。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寫到,農民如何進城,其中有一條是讓其在本鄉本土形成一些正道的權威人物,讓正道權威帶農民兄弟進城,好處多多。而在城裏,相應地保持利益的權威代表的正道性,就必須在公共平臺上容納他們。中國傳統講求衣錦還鄉,這層錦,也包括公共平臺上的光環。
本文由舊城改造扯到了城中村,卻還來不及細述尚未高強度開發的邊緣城區的舊村改造,有人會問,難道非要到了邊緣城區的舊村也成了城中村再來闡述嗎?我個人的意見確是如此。目前大規模的舊村改造項目,開發商圈地之嫌過於強烈,不說也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