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件讓地產界崩緊神經的一點是,加強對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的徵收。
轉讓二手房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齣臺多年但沒有真正執行的政策,可能從下月起強制執行。
繳個稅納入“一體化”
“我們已經接到《通知》(《關於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具體的方案應該正在制定中。”昨天,遼寧省國稅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處人士向記者證實。根據《通知》要求,本月30日,遼寧省地稅局將把遼寧省制定的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上報國家稅務總局。
由於具體實施意見本月底前上報,因此關於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的具體執行有望從下月起執行。
該《通知》之所以備受關注,主要原因是一體化徵收的稅種中包括個人所得稅。
早有規定只是沒徵
負責瀋陽市房地產稅收一體化徵收的財政局農稅處負責人表示,目前在瀋陽,轉讓二手房時繳納的稅種有契稅、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並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瀋陽市地稅局徵管處李女士也證實這一點。
沒有徵收並不意味着這一稅種不存在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昨天,遼寧省地方稅務局12366諮詢熱線的工作人員明確答覆記者。她同時表示,根據實際情況不同,很多城市並沒有徵收這一稅種。
是否沿用20%稅率?
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執行的稅種,在此次國家稅務總局下決心徵收後,會按怎樣的標準執行呢?
遼寧省地稅局12366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以前的規定,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指賣出財產時支付的有關費用。但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房地產徵收一體化後,二手房個稅的執行標準會是怎樣,我們還要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