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是制訂經濟政策的基石,基石不穩,大廈就有傾圯之危,尤其事關房地產這樣一個與民眾與上下游產業利益密切相關的基礎行業,統計數據更應科學、誠實,但近日幾個部門公佈的房價統計數據卻相差甚遠,令人疑竇叢生。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佈的數據,全國70個城市的房價漲幅開始放緩,2005年7、8月,這些城市的房屋銷售價格分別比去年同月上漲6.4%、6.3%,而國家統計局投資司和地方統計局公佈的數據則顯示,目前實際交易房價居高不下:1-7月份,全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7%,其中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上漲11%。

  都是政府部門的統計數據,一般人根本無法論證,準確與否只有聽統計者關起門來自說自話,但對於任何統計數據,我們可以追問的是,是哪個部門所作,採集了哪些樣本,得出的結論如何。

  國家發改委的數據是與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聯合調查所得,目的是為了瞭解宏觀經濟走勢,而統計局固定資產投資處負責採集房地產信息,主要體現當期拿到現房的購買力平價,來自建設部的統計數據則反映市場指導價格。三類信息採集的方式與目的各不相同。

  目前,發改委、統計局城調隊採用重點調查加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數據通過對包括開發商、租賃、二手房中介機構在內的部分房地產企業報送數據進行加權處理得出。抽樣調查系統是否全面、典型,直接決定了數據的準確率。統計局固定資產投資部門則靠所屬開發商提供的報表作為基礎數據,由於房屋售價是在全部工程告竣、達到入住條件後一次性上報,這樣獲取的房價多是一年以前的期房價格,明顯滯後。建設部門公佈的房價是當期房屋的成交價格,按照金額、面積等因素進行加權平均得出的。在房屋成交到有關部門備案登記的同時,其價格已經錄入數據採集系統,不管是期房還是現房,能及時反映當月、當期的均價水平。其他還有國土資源部、央行等部門的數據。

  如此看來,發改委與統計局的數據一個反映了當下的房價,另一個則反映了大約一兩年前的價格,房市一冷一熱,後者自然要高於前者,但各類統計數據系出多門,並一概以房價命名,數據有高有低,對市場也對政策的制訂者造成很大困擾。

  不僅如此,房產數據常常注水、縮水,被操縱於股掌。消費者永遠不可能瞭解,當前房價到底是指增量房價與存量房價、銷售價與租賃價的加權平均值,還是僅指增量房的價格,包不包括經濟適用房和高檔樓盤,所以不奇怪,我們常常看到中央調控政策發生立竿見影的奇效,房價讓降就降,讓升就升,或者今天升而明天降,這個部門顯示升而那個部門顯示降。

  消費者無所適從,只能靠直覺與揣測來決定房產交易時間,但政府在制訂政策時也靠揣測未免說不過去。還記得本輪房產調控之際,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央行與地方政府對於房地產發展現狀意見不一,各執一辭,並且都有本部門數據在手,不得已,國務院七大部委聯合“巡行”各地,以實地考察市場的方式統一意見。很難想像如此重大的房地產政策建立在臨時巡行所得出的調查結論的基礎上。

  甚至國家統計局與地方統計部門也互不信任,國家統計部門每每將地方統計部門上報產值按比例例行“縮水”,這真是典型的行政資源浪費。各部門實現資源共享,使發佈的數據權威、一致,竟如此之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