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正式實施,對進一步規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的管理,健全城鎮住房供應保障體系,緩解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具有重要意義
《寧波市市區普通(限價)商品住房銷售管理辦法》、《寧波市市區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管理辦法》、《寧波市市區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三大住房政策修改完善後,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日前正式出臺。
記者昨天從市政府瞭解到,這三個《辦法》根據國家、省新出臺的相關政策精神以及解決我市住房難的實際需要,對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的享受(供應)對象範圍、申請審批程序、違規處罰條例等方面內容作了適當修改和完善,對進一步規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的管理,健全城鎮住房供應保障體系,緩解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具有重要意義。
這三個《辦法》從本月起正式實施。辦法實施前已經購買和簽訂買賣合同的,仍按原規定辦理。
關於廉租房
5個方面修改完善
保障形式上增加了“租金減免”。
除了向具有城鎮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租金補貼,或以低年租金配租普通住房外,還增加了對承租公有住房的給予租金減免的保障,並將租金減免所需資金納入廉租住房資金。
在享受對象上拓寬了覆蓋面。
一是對象除了取得區民政部門簽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或市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家庭外,新增加了持有《扶助證》的家庭和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佈的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遺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或一至四級殘疾軍人配偶、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範的家庭。
二是面積控制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11平方米提高為12平方米(按戶為26平方米)。
調整了實物配租對象。
明確為一般採用發放租金補貼形式解決廉租住房,其中只有符合申請條件且屬於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遺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或一至四級殘疾軍人配偶、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範和無人贍養的老人或者主要勞動力為重度殘疾的家庭,可以申請實物配租,也可以申請租金補貼。
調整了審批程序。
強化了區裏的審批責任,由原來的“區裏審查、市裏核准登記”,改為“區裏審查並核准登記、市裏備案”。
增加了違規行為處罰條款,對申請審批環節作了完善。
如規定承租配租住房的家庭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合理適用住房,並不得將配租住房改變用途、改戶、轉租或者按房改成本價購買。違反租賃合同約定,拖欠租金、改變住房用途或轉租他人且拒不改正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等。
關於低收入家庭住房
5個方面修改完善
拓寬了享受對象範圍。一是申購對象增加了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佈的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遺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或一至四級殘疾軍人配偶、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範的家庭。
二是原政策只針對2人及以上家庭,這次增加了單身居民,但前提是要符合申購對象條件、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上且無住房。
調整了申請審批程序。
與廉租住房一樣,改為由區裏直接審批、核准、登記,市裏備案。
供應形式除了現房出售外,增加了期房預售。
調整了上市限制條款。
上市限制由2年調整為10年,並明確不準轉讓也不準出租,否則按原購買價格收回住房,並不再受理購買申請,規定期限後上市轉讓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增加了違規行為處罰條款,對申請審批環節作了完善。
申請人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收入家庭住房準購證》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註銷;對已經騙得購買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收回其所購房,並按規定處罰;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房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審核、審批過程中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限價商品住房
6個方面修改完善
調整了供應對象。
一是除符合條件的拆遷戶和轉業、復退軍人外,申購對象增加了3年及以上的落戶時間限制。二是單身居民年齡限制從25歲調整為30歲。
設置了優先供應對象。
明確了符合申購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的兩類家庭可以優先購買限價房:一類為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至少有一個家庭成員年齡達到30週歲且在市三區落戶滿10年的家庭;一類為35週歲及以上且在市三區落戶滿10年的無房單身居民。
調整了搖號辦法。
明確在申購數量大於房源數量時,原則上將每批50%的可供房源供應給優先供應對象,若優先供應對象數量超過批次可供房源的50%時,採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準購對象;另50%的可供房源及優先申購剩餘房源供應非優先申購對象,並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準購對象。
新增取得《準購證》後放棄購買的處理。
明確優先供應對象若取得《準購證》後放棄的,再次申請不再享受優先申購資格,所有獲得準購的家庭或單身居民,放棄兩次後作不願購買處理,其購買申請不再受理。
新增了上市限制條款。
限價住房5年內不準轉讓和出租,若發現按原購買價收回住房,並不再受理購買申請。規定期限滿後上市要補交土地收益金差價。
增加了違規行為處罰條款,對申請審批環節作了完善。
如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資格的,由區房管處註銷其《準購證》,並取消其今後申購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的資格。對通過弄虛作假已購得的住房,由政府按原購買價收回。如果是國家公務人員,還將提請所在單位或行政監察機關對其進行行政或紀律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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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2633戶享受廉租房
自2002年,我市先後建立了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和限價住房制度。到目前為止,市三區已累計有2633戶家庭享受廉租住房,其中租金補貼874戶,實物配租38戶、租金減免1721戶,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基本上做到了應保盡保;已累計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874戶;上市供應限價住房5012套、41萬平方米。本報記者許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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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樓市依舊量低價平
六區均價4650.35元
東南商報訊(記者周靜通訊員邵建寧)充滿着對“金九銀十”的期望,8月份甬城樓市的成交量比之7月有了起色,但是仍處於近幾年來的相對低位。房地產市場依舊以量低價平為主要特徵。
寧波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8月份,市六區商品住宅房銷售量為997套,比7月增加482套,其中北侖區共銷售415套,鄞州中心區196套,鎮海區25套。8月份的增量中近一半來自於北侖區,而北侖區的成交量中大部分來自於拆遷安置房。由於8月北侖區低價拆遷安置房量大幅增加,該區商品住宅房均價下降幅度達1736.01元,並拉動了六區房價的整體下降。上月六區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為4650.35元,比7月下降573.15元。
從市三區(海曙、江東,江北)商品房銷售的地段分佈來看,8月份隨着江東新盤(BOBO城)的推出,商品住房交易重心由江北5類轉移到江東5類,該地段的成交量佔市三區商品住房市場成交量的38.35%。本月商品房銷售量前10位的樓盤中,江東、江北各佔3個,海曙、鄞州各佔2個,從六區的商品房銷售金額的區屬分佈分析,海曙區銷售金額佔2.15%,江東佔40.03%,江北佔16.23%,鄞州佔21.74%,北侖佔17.32%,鎮海為2.52%。
8月份市六區二手房共成交871套,比7月增加144套,其中鄞州成交186套,北侖7套,鎮海佔90套。二手住房平均價格為5181.63元,比7月上升360.94元。而從市三區的統計數字看,二手房日均成交為26.3件,雖比7月增加4.1件,交易量僅為2004年平均水平的44.47%,交易量仍處於較低的水平,均價為5533.55元,與7月基本持平。
從市三區二手房成交的地段分佈來看,江東4類、海曙4類、海曙3類、海曙1類、江東3類分列市三區各地段排行前5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