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發佈《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建議取消房屋預售制度,也就是取消人們熟悉的“賣樓花”。由於該建議觸及房屋銷售方式,並將影響商品房供應、價格等大眾關心的問題,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從維護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特別是維護消費者權益出發,我們認為取消“賣樓花”是大趨勢,但應避免動作過於剛猛,傷及市場各方利益。商品房預售制度是1994年《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公佈後正式確立的。當時,開發商總體缺乏開發資金,而老百姓對商品房的需求又十分旺盛,所以這個制度早期在緩解商品房供需矛盾中起了應有作用。

  預售制度執行到今天,確實產生了不少問題。央行的報告認為,“很多市場風險和交易問題都源於商品房新房的預售制度”。其實,不少消費者已經親身體驗過這項制度的缺陷。比如開發商席捲預售款逃匿,重複銷售和“爛尾樓”,消費者入住時發現“貨不對板”等等。一些不良開發商利用預售制度的“毛病”,坑蒙拐騙,讓老百姓痛恨不已。

  房屋預售制度只存在於中國香港和內地,歐美都是現貨交易。為什麼多數國家不採用該制度?原因在於房屋並非標準化商品,購房者預付款項購買期房時,並不能真正把握商品真實成交時的質量。遇到不良開發商虛假宣傳,由於預付了全款,購房者就被迫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每項制度都有其合理性和缺陷,當一項制度明顯暴露出缺陷,對其進行修正甚至取消,從根本上說是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從制度角度出發,取消預售代之以現房交易是大趨勢,符合市場健康發展和消費者的根本利益。

  不過,驟然取消地產市場房屋預售制度,會不會造成市場劇烈波動,值得決策部門慎重考量。央行報告顯示,2004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使用銀行貸款的比重在55%以上,報告分析其中相當部分來自預售款。取消預售,無疑將抽緊開發商的資金鍊。同時,由於啓動資金門檻提高,一方面可能影響商品房供應量,另一方面將增加成本,並可能由此導致房屋價格上升,最終也會對消費者帶來一定負面影響。

  合理的辦法是通過軟着陸最後達至取消預售制度的目的。有專家建議,可以嚴格限制預售條件,規定必須主體結構封頂後才可預售,還可以通過降低預付款比例等辦法,將預售風險減至較低水平等。此外,監管部門加強對開發商預售行為的有效監管,也是商品房銷售方式逐步轉型,平穩過渡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