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適用房的銷售政策正在改頭換面中。昨天,記者從北京市開發辦方面獲悉,新辦法擬將銷售對象劃定在國家重點工程搬遷、奧運建設搬遷、城區危舊房改造和文化保護區搬遷範圍內。此前傳言的“定向銷售”初步有了明確說法。
同時,擬將出臺的政策還將對銷售方式做出修改,由過去的開發商銷售改為政府代售,進行分片、分區銷售,同時將對購房人的資質審核下放到區裏。與原來經濟適用房的銷售模式相比,此次調整後銷售對象更加明確,而原來的銷售政策是定向在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
據瞭解,修改中的經濟適用房銷售政策已經向相關的開發商徵求了意見。但由於目前該“辦法”尚處於討論稿階段,擬定後的新辦法尚需經過市政府審批,所以具體出臺時間尚不能確定。
對修改中的新政策,現在經濟適用房項目的開發商最關心的是如何回款的問題。一位開發商表示,現在所見到的草案還沒有細化此問題。另外,銷售權交由政府後,開發商因為無法掌控銷售過程,所以對尾房的處理“心裏還沒底”。而購房人最關心的是,銷售對象範圍縮小後,一些處在購買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之間的夾心消費層將可能與這種社會福利住房無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