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房地產開發商們可能感覺到了資金流的一股暖意:隨着房地產信託業門檻的降低,很多中小開發商會從信託這條渠道進行融資,以緩解由於宏觀調控造成的資金飢渴。在湖南,甚至出現了40餘家開發商排隊申請房地產信託資金的情景,可見開發商資金需求之急迫。(相關報道請見第9版《湖南房地產業開啓信託融資大門》)
好象是南北呼應,北京的房地產商們也在孕育着信託的衝動。北京一家媒體日前以“京城房地產信託漸入佳境”的通欄標題,報道了北京房地產信託前景:去年房地產信託發行額近28億元,今年預計會翻番。
去年,在央行121號文件提高了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比例和貸款門檻後,隨之而來的是國家對發展過熱行業的宏觀調控,房地產業收緊了土地和資金供給口袋,開發商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資金壓力。去年夏天在海南舉辦的一個房地產知名論壇上,房地產大腕們提起資金狀況也是一片嘆息,以至於論壇的主辦媒體在報道時以“商人越冬”專題給論壇定了調。現在,大家可以發售信託產品了,也許,冬天真要過去了。
俗話所的好:“沒什麼別沒錢”,對開發商來講,弄到錢(抱歉用了個“弄”字)固然是好事,但就房地產業來講,是不是房地產信託額髮售的越多就越是“漸入佳境”呢?筆者認為,信託衝動的背後,蘊藏着幾種風險,值得警惕。
首先是政策風險。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共完成投資10106.12億元,佔同期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為23.7%。有鑑於此,去年以來國家對房地產業出臺了若干政策,目的就是抑制增長過快的房地產投資,化解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引導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廣開信託融資的口子,無異於在加高政策堤壩高程的同時,在堤壩上在掏個窟窿,不僅會抵消調控政策的作用力,而且會將銀行的金融風險轉移給社會,對整個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帶來不利因素。
其次是行業風險。去年以來,關於房地產業是否出現泡沫的論爭十分激烈,不論泡沫存在與否,房地產業投資增長過快、產業整體偏熱、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大是不爭的事實。由於信託產品的發售提高了開發商的生產成本,增加部分很可能以提高售價的方式轉嫁給消費者,從而拉昇房價,形成新一輪漲價的連鎖效應。雖然很難判斷房地產業的泡沫因素有多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們不從每一個可能發生泡沫的角度進行防範,泡沫的出現是早晚的事。而泡沫的破滅將是一場鏈式反應,會對整個國民經濟造成巨大影響。
第三是投資風險。目前房地產信託的發售方式是,開發商委託信託公司進行產品設計,由指定銀行代為發售,開發商支付產品的本金與利息。信託公司按理應該嚴格選擇信託項目,但為了收取設計費用,可能會有意忽略一些有可能不利於投資者的重要信息,類似情況以往在一些證券公司承銷新股發行時表現最為典型,這也是為什麼有些股票上市沒多長時間就出現虧損的原因之一。理論上,房地產信託會有抵押物或擔保,但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一旦信託項目發生經營問題或遭遇不可抗力,很難想像投資者可以單打獨鬥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目前,國家對房地產業的宏觀調控已收到明顯效果,但尚未畢其功,應該繼續保持足夠的政策壓力。雖然土地與資金供給的收緊會在短期內造成一定的房價上升,但長期來看,這是產業健康發展必須承受的之痛。事實上,在最需要調控的一些房價高企的地區,房價上漲的風險已部分提前釋放,加大調控力度,此其時也!
說了半天,不過是想給房地產信託的衝動潑點冷水,因為只是少數派的一家之言,因此文章的標題用了個“或”,意思是這種衝動“可能”、“也許”、“大概”應該降降溫了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