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賣方都不看好二手市場一場驚慌

  今年六月,有傳聞說,北京市將在海淀等區作試點,加強啓動徵收20%個人所得稅的工作。之後沒多久,又突然在全市範圍內恢復啓動徵收20%個人所得稅工作,自住用房滿五年以上的售房人可憑房地產部門相關證明免繳個稅。一石激起千層浪,一下子,整個房地產市場掀起軒然大波。

  首先,由於事出突然,此前市場各方並未收到相關訊息,該政策也被指為北京市地稅局單方面的一次“突襲”。北京市建委主管房產交易的官員在接受記者求證時表示,對徵收20%房產個稅並不知情。

  雖然早在2003年,北京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就下發了《關於個人出售住房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但當時所得稅的額度不好界定,加之由於賣房款項難以取證等客觀因素,徵收難度很大,所以基本上沒有徵收個人所得稅。

  調查顯示也表明,49.5%的賣房人並不知道需要繳納個稅的規定,而自2003年以來賣過房產且符合徵稅規定的賣房人中,沒有繳納個稅的比例達84.34%。

  儘管如此,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場反應仍然措手不及。很多中介公司認為,徵收個稅比之前任何一項政策都要嚴厲得多,迫使他們大部分業務遭取消。

  商品房個稅徵收標準為銷售額減購買價款減合理費用後再乘以20%,公房個稅徵收標準為銷售均價減4000元乘以建築面積減合理費用後再乘以20%。如果遇到銷售額少於區域指導價的情況,大部分區域會選以區域指導價為準。

  個稅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在公房分配政策上,單位分配給職工的房子,用於職工自住,也是惟一住房,按照個稅優惠政策應該免徵。但現在並非如此,一般公房都是按照成本價購買的,低於市場價格。但如果要想換套大房子,賣掉現有的已經購買的公房,就要繳納好幾萬元的“房屋轉讓個人所得稅”,這筆費用,讓很多百姓覺得接受不了。

  第二是買二手房的,現在除了徵收營業稅還有個人所得稅,雖說這些稅費是由業主繳納,但是就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而言,尚處於賣方市場,供不應求局面還未得到緩解。因此,如果說業主不肯出這筆費用,那麼自然就會加到房價中了。這樣算下來二手房價也不比一手房便宜多少,讓一些想買房的人犯了難。而且,如果賣方都依靠增加房屋價格來抵消增加的交易成本,就有使房屋價格有走高的可能。

  第三是優惠政策,個人售房要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及相關優惠政策存在很多漏洞。優惠政策規定,自住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可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但“家庭惟一生活用房”怎樣認定?誰來認定?如何提交證據?現在也沒有明確說法。

  事實上,從1998年起國家就開始取消福利分房,這意味着90%以上的公房都居住滿5年。現在要開各種證明,只會增加房主辦理交易手續的程序與困難,制約房源放量。

  稅是應該交的,不交稅,國家哪來的錢為民服務呢?關鍵是這稅如何交才好。這恐怕也要廣泛聽取民意才好!杭州去年就曾徵收過個稅,但也是羣眾意見很多,中介公司更是覺得如絕頂之災,因而從出臺法令不過九個月時間就草草結束了,短暫得讓人吃驚!但願北京不會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