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房價調控的浪潮中,各地紛紛提出,要加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力度,解決住房難問題。

  但是,在經濟適用房銷售發放中,存在一些現象,比如房子很大,又比如許多有錢人買到經濟適用房,許多經濟適用房被拿來出租或者出售,還有很多經濟適用房裝修十分豪華等。

  在北京回龍觀文化住宅區,發現一邊是排隊苦苦等待的無房和缺房戶,另一邊經濟適用房中卻出現大量閒置的“豪宅”。有的經濟適用房面積達230平方米,有6臺電視7個空調。北京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網站顯示,僅回龍觀住宅區在這家交易中心登記的擬轉售經濟適用房就多達數百套。其中110平方米至230平方米的大房子就有66套待售。很顯然,這是不公正,也是有違政府初衷的。

  按照國家建設部的定義,經濟適用住房是我國進行房改過程中,為適應新的社會經濟形勢,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產種類,是適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房。目前其基本類型主要包括平價房、安居房、解困房等。對經濟適用房項目,政府免收土地出讓金,其他應徵收的各項收費減免50%,並對成交價格、購買對象、面積和開發建設單位的利潤進行限制。

  對此,我們需要質問的是,開發商為什麼要打破各項硬指標的審核而建造如此大面積的經濟適用房?那些富裕者又是怎樣採取不當手段開出低收入證明,騙取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買到本不屬於他們的經濟適用房的?

  據該市建委相關負責人6月21日解釋,這種現象的出現有一定“歷史原因”。據他介紹,北京剛開始建設經濟適用房時也承擔着一定的“促進住房制度改革,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的任務。當時的建設標準、銷售對象沒有提出限制,人員審核不太嚴格。“政府早已認識到這一問題的負面效果,從2001年就明確了經濟適用房的保障性質,開始控制建設標準,對購買家庭進行資格審核。”

  從這位負責人的解釋中可以發現,這組所謂的全國最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剛開始就有些變味,有商品房的性質,所以對超大的面積和購買人員沒有限制和審核。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本來就成為雙軌價格,雙軌價格的存在不可避免地會存在尋租現象,這就更需要管理部門嚴格經濟適用房的性質,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去調查申請者的資格及收入等隱匿信息,一旦管理不規範,很容易產生社會不公現象。毋庸置疑,價格多軌的存在是對市場效率的拷問,也是對政府監管能力和理性限度認知的考驗。

  另外,深層次的問題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會住房福利體系,讓多數普通百姓不能只是“望梅止渴”、“畫餅充飢”。經濟適用房政策只能作為發展中的一項過渡辦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需要從發達國家借鑑如廉租房等新政策,讓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以低價租得公屋使用權,把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房推向城市急需住房的中低收入者,在推行住房新政中,需要使經濟補貼和優惠政策共同發揮實際作用,以避免一些漏洞和腐敗的滋生。這是推行住房新政中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