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央政府出臺了好多政策措施抑制樓市泡沫,但房價卻一路“高歌猛進”,樓市對政策的敏感性大大降低。透視中國樓市,我們可以找出這一現象的3個深層次的原因:制度設計具有先天不足,對制度缺陷的彌補受到利益集團抵制,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怕跌不怕漲”。

  地方政府對土地收益高度依賴

  我國的城鎮土地一級市場由政府壟斷,二級市場交易受到嚴格限制。當年,為了解決居民住房難、擴大內需,開始了房改並帶動了土改,賦予各級政府制定各類政策措施的權力,並給地方政府,尤其是縣市級政府以事實上的土地所有權,其資產性收益和大部分稅費也歸地方所有,並逐漸形成了地方政府對土地收益的高度依賴。

  現在,一定區域內房地產市場主要取決於地方政府的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地定價政策,地方政府成為轄內房地產市場的最大主導因素。

  出現了力量強大的利益集團

  同時,一個龐大的房地產利益集團正在形成。其中包括:開發商、銀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一些官員、被拉進“圈”內的為其代言的經濟學家以及媒體,他們對彌補制度缺陷的努力都加以抵制。

  在這個利益集團中,一些地方政府的某些部門和官員還對樓市的違規現象不作為,比如對於拿到土地或地票的開發商或自然人不監督,使其坐收地價差額。在降低不良貸款率的硬約束下,銀行也有向樓市發放貸款的內在衝動。

  而一些媒體和專家也在積極向利益集團靠攏。比如,上海房地產市場價格自1999年開始猛漲,連年漲幅都是雙位數字。此時,一部分人認為上海房地產市場涉及人為操控囤積,這種情況並不健康,並得到不少社科院專家和外國銀行家的聲援;而上海的媒體和另一些專家則力主該市房地產仍在“健康發展”。

  一些地方政府“怕跌不怕漲”

  2004年被業界定義為“房地產政策年”,然而,還是成了一個房價大漲年。於是中央政府的措施在2005年連續出臺。

  但據報道,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在此階段態度並不積極,他們的真實心態是怕冷不怕熱,怕跌不怕漲。這首先是GDP情結所繫;其次,土地的政府收益主要由地方政府所有;最後,地方的金融雖已實施垂直管理,但地方政府對地方金融系統的影響力仍在,在保住集團利益和地方政府政績的大前提下,很難完全排除一些地方金融單位出現陽奉陰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