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對房地產稅收實施一體化管理,即以契稅管理先繳納稅款、後辦理產權證書(“先稅後證”)為把手,實現房地產業諸稅種間的有機銜接,加強稅收管理。
一些專家昨日就此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一體化管理的出臺將對部分有“土政策”的地區產生很大影響,也會遏制房地產投機行為。
目前,在房地產業鏈條中,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到房地產的開發、轉讓、保有等諸環節,涉及的稅種有12個,分別是: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房地產業涉及的稅種多,稅收徵管難度大,稅源控管存在較多的漏洞,稅收流失比較嚴重。但諸稅種徵管所依據的基礎信息大致相同,利用契稅納稅申報以及從房地產管理部門取得的信息,可以加強房地產稅收諸稅種的稅源控管,減少稅收流失,有效提高房地產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實施一體化管理,主要是以契稅徵管為把手。稅務總局要求契稅徵收機關會同房地產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先稅後證”的有關規定,把住稅源控管的關鍵環節,全面掌控稅源信息,再通過徵收機關間的配合,準確、快捷傳遞這些信息,實現信息的互通共享。各稅種的主管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契稅徵管中獲取的信息,跟蹤掌握有關房地產稅收的稅源情況,提高稅收的管理質量和效率。
另據瞭解,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要求對轉讓和受讓房地產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凡可在一個窗口一併徵收的,應在交易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或繳納契稅時一併徵收。有條件的地方,要爭取在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場所開設房地產稅收徵收窗口,爭取將金融機構引入徵收場所,以節省納稅人的納稅時間和納稅成本。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教授昨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房地產業稅收進行一體化管理,將對地方上原來制定的諸如對房地產業契稅進行減半收取等鼓勵房地產發展的“土政策”造成致命的打擊。這應該是此次政策出臺的應有深意。劉尚希還表示,房地產業稅收的一體化,主要是從加強徵管的角度考慮的,對全國房地產業的影響不會很大,主要的目的在於堵漏,但這點並不會改變炒房者的預期,也不會改變房地產業主體的預期。
北京順華房地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長崎認為,該政策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比較大,一方面嚴格控管房地產稅源,體現出國家通過房地產稅收的政策來進行產業的調控方向,另一方面則是擠壓目前一些不規範開發商的虛高利潤,規範房地產業。
有開發商表示,該政策是通過對房地產相關稅收的嚴格徵收,來實現通過稅收方式進行房地產產業宏觀調控的目的,同時也可以擠壓部分開發商的虛高利潤,規範房地產行業,該政策的出臺將對開發商產生比較大的影響。
國稅總局:嚴格執行“先稅後證”
納稅人申報繳納契稅時,要填報總局統一制定的契稅納稅申報表,並附送購房發票、房地產轉讓合同和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等。徵收機關要對納稅申報表及有關附件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辦理徵繳手續,開具統一的契稅完稅證明。
契稅徵收機關要及時整理、歸集房地產交易的有關信息,包括:轉讓方、中介方和承受方的名稱、識別號碼,房地產的轉讓價格、轉讓時間、面積、位置等信息。
徵收契稅的稅務部門或崗位要將土地使用權承受方及其承受土地使用權的交易信息,及時傳遞給管理房地產開發環節有關稅收的稅務部門或崗位;要將房地產轉讓方及其房地產交易信息,及時傳遞給管理房地產轉讓環節有關稅收的稅務部門或崗位;要將房地產承受方及其承受房地產的有關交易信息,及時傳遞給管理房地產保有環節有關稅收的稅務部門或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