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產權房不能買賣
所謂“鄉產權”,是指購買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由享有該土地所有權的鄉(鎮)合作經濟聯合社或村經濟合作社的機構製作頒發權屬證書。
大成律師事務所吳建中律師告訴記者,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在其中的宅基地上,村民修建房屋居住,也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等。如果要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出售,就必須先由國家徵地,轉為建設用地,再由國家出讓給建設開發單位,開發建設單位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建房後再出售給購房人,然後國家以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形式確認購房人對該房屋的產權。因此,從法律上說,鄉產權房不是商品房,是不能買賣的,這類房屋所謂的“產權證”是不具有商品房產權證的法律效力的。
買了的趕緊退
吳律師強調,如果已經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了此類房屋的購房合同,這種合同實質上是無效合同。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使開發商違約,由於合同無效,購買人的權利將無法得到保障。而且鄉產權房不能合法進行產權轉讓。更為嚴重的是,趕上這塊地國家規定不允許蓋住房或是該房屋所在的土地被徵用,您買的房子可就是“拆了沒商量”!
因此,無論是剛籤合同,還是已經入住,買了鄉產權房還是趕快設法退出為好。
沒買的網上“對”
賣房子的誰都說能辦房產證,作為消費者,如何去辨別真假李逵呢?以前的確很難。作為一個在房地產業內幹了N年的記者,我到現在也沒能把“五證”給背熟。即便知道,大多數售樓處拿出來的也不過是張複印件,還是真假難辨啊!
現在要查很簡單,您只要登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www.bjfdc.gov.cn),把開發商提供的銷售證號輸入相應的空格,就能查到這個樓盤的相關信息,如果查不出來或者有不符的信息,您就得小心了。
租房別超20年
如今有些人因為週末常去農村度假,索性就在經常光顧的村裏租個小院作為“據點”。其中很多是以簽訂幾十年租約的形式買房。吳律師指出,租賃這種房子,目前國家雖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但必須要注意兩點:一是要了解這套房子是不是蓋在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築,二是租賃年限別超過20年。前者是為了證明這套房子的合法性,後者是因為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貼心提醒
7種房子不能買
千萬家房產經紀公司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可以買賣的住房主要有已購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使用權房四種,其中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在轉賣時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商品房則不用。目前北京市有關文件規定,使用權房屋可以轉租、轉讓,但還沒有出臺具體交易細則,要謹慎購買。另外,已購公房的情況也比較複雜,建議買此類二手房找正規的中介公司把把關。
千萬家房產經紀公司的專業人士還提醒消費者,以下7種房子都不能買:1.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裏的;2.使用權的房屋(暫時沒有上市細則,現階段只有東城和朝陽區的個別房屋可上市);3.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餘價款的;4.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所持鄉產權房產證的二手商品房;5.上市出售後會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6.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7.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