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興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紹開涉證監會法律行動

港股 消費品牌 餐飲 2026-06-18 08: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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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興集團公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紹開因曾任泰加控股董事,被證監會申請取消資格令。公司确認事件與集團業務無關,不影響其履職。

觀點網訊:6月18日,太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811)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及13.51(2)(u)條發出公告,披露其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紹開涉及香港證監會的法律行動。

據公告引述的證監會新聞稿,證監會已針對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吳宇展開法律程序,要求其收購公衆持有的股份,並尋求對吳宇及包括黃紹開在内的十名前董事作出取消資格令。黃紹開曾任泰加控股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确認,該法律程序與集團業務無關,不會對集團業務及營運造成不利影響,亦無損害黃紹開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職責。黃紹開正尋求法律意見為相關程序辯護,目前原訟法庭尚未作出判決。集團将持續留意事件進展,适時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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