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網訊:6月8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能源局等八部門聯合發布《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三年倍增”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1250号)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構建我省高質量充電設施體系,更好提升充換電服務能力,促進電動汽車消費使用,支撐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創新應用場景、健全充電網絡、提升充電效能、優化服務品質、創新産業生态,建成超充、快充、慢充互為補充的高質量充電設施體系,推動粵東粵西粵北與珠三角地區充電設施均衡發展,促進電動汽車更大範圍購置使用。2027年底前,全省累計建成300萬個以上充電設施,滿足超過800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全省實現“超充縣縣通”,超充站數量不少于加油站數量。
二、公共充電設施提質升級行動
(一)加快構建全省“大功率一張網”。推動單槍充電功率250千瓦以上的大功率充電設施普及,加大力度推動360千瓦及以上(鼓勵480千瓦及以上)的超充、1000千瓦及以上的兆瓦閃充設施建設。各地要加強組織謀劃,聚焦“即充即走”應用場景,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學布局乘用車大功率充電設施,加快構建乘用車大功率網絡、商用車超充網絡為支撐的全省“大功率一張網”。到2027年底,全省累計新增大功率充電槍1萬個以上,各市超充站數量均不少于加油站數量,實現技術應用和服務品質叠代升級。(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市場監管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二)系統推進乘用車大功率充電設施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将大功率充電設施布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圍繞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機場、高鐵站、公交場站、會展中心、城市地標、汽車4S店、工業中心、商業中心、休閑中心等重點場所,探索“一址多戶”報裝模式,加快布局乘用車大功率充換電場站。在電網容量充裕、充電需求旺盛區域優先建設超充站、兆瓦閃充站。因地制宜支持加油站、加氣站在具備安全距離等條件下建設充電設施,打造油、電、氣綜合能源補給示範站。鼓勵充電運營主體探索商業模式創新,推動大功率充電設施與餐飲、娛樂、購物、汽車服務等業态融合,持續提升充電服務體驗。(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交通運輸廳,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三)積極布局重卡等商用車充換電設施。各地結合産業、交通、物流發展、車輛推廣實際,以車樁聯動、互相促進為原則,研究推動重卡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圍繞重卡等商用車物流配送固定路線,在港口碼頭後方陸域、礦區、集裝箱堆場、大型物流集散地、工業廠房倉庫等具有特種工程車輛運用的場景,規劃布局重卡充換電設施,服務電動重卡商用車應用,結合需求構建“幹線+節點”電動重卡充換電組網,支持具有投資能力和運營經驗的優質運營主體參與重卡充換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四)有序推進老舊充電設施改造。各地以城市公共交流充電設施、服役8年以上老舊設施、800伏以下電壓平台充電設施為重點,協同充電運營企業、停車場和物業服務企業、供電服務單位,組織開展老舊充電設施集中摸排與更新改造,擴大“統建統服”實施規模。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公共充電設施實現應改盡改。到2027年底,基本完成城市核心區老舊充電設施更新改造。(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
(五)加快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更新改造。打造電動汽車中長途出行的快速充電網絡,加密高速公路服務區超充站,完善“超快結合”的充電設施體系,全面提升電動汽車城際出行快速補能能力。鼓勵高速公路服務區規範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在高速服務區新改建時充分預留電動重卡補能設施擴容空間。開展全電動服務區建設,在車流量密集的高速公路段新建規模化充電服務區,應用智能立體車位、移動應急補能車等技術保障節假日期間的充電需求。到2027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含停車區)累計建成充電設施(槍)達1.08萬個,其中新建改建“超快結合”充電槍4000個以上,電動汽車充電車位不低于小客車停車位總數的18%;完成老舊充電設施的大功率改造,适度超前新建電動重卡超充站的服務區不少于32對,實現具備條件的服務區超充站全覆蓋、重卡超充及換電設施合理布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能源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六)夯實農村充電設施體系。統籌推進縣域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加快建設公共直流快充站。加快國家縣域充換電基礎設施補短闆試點縣實施,規範使用補貼資金,确保按計劃完成建設和運營任務。進一步加密鄉鎮及重點農村區域充電網絡布局,重點覆蓋企事業單位、大型鎮村、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等區域。結合“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持續向鄉村旅遊重點鎮村和典型村(社區)延伸布局,在實現第一批典型村(社區)充電設施全覆蓋的基礎上,到2027年基本實現第二批典型村(社區)全覆蓋。(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農業農村廳,廣東電網公司負責)
三、居住區充電條件優化行動
(七)提升居住區私人充電設施建設水平。系統推進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督促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主體嚴格落實國家及省關于充電設施建設技術標準相關要求和防火分區、防火單元等消防設計、硬件建設要求,各相關責任主體依法落實居民住宅區充電基礎設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于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區,鄉鎮(街)應組織協調充電設施消防安全工作。到2027年底,全省新增私人充電設施超過100萬個。(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消防救援局、能源局負責)
(八)推廣居住區“統建統服”模式。鼓勵具備條件的居住區采用“統建統服”模式,由運營企業統一規劃、建設和運維充電設施,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並因地制宜在公共車位配建集中管理的有序充電設施,實現居住區充電樁“有人建、有人管、可持續”。督促居住區管理單位為充電設施運行維護提供便利,並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到2026年底,各地打造不少于5個“統建統服”試點小區,全省打造超過100個“統建統服”試點小區,並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結合實際進行推廣。(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四、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推廣行動
(九)做好車網互動示範。加快廣州、深圳車網互動示範建設,圍繞公交、出租車、網約車、物流車等車輛集中場景,以及産業園區、公共建築停車場和光儲充一體化站,布局一批雙向充放電(V2G)示範項目,推動充電設施向“可調節、可聚合、可互動”升級。同步推進配套配電網改造和調控平台建設,支持電動汽車規模化接入電網並實現統一調度,形成示範項目協同推進和跟蹤評價機制,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路徑和管理模式,鼓勵全省其他地市積極開展車網互動試點示範。發揮電力市場價格引導作用,依托虛拟電廠、需求響應和輔助服務等機制,探索電動汽車參與電網調峰、調頻和應急響應的市場化車網互動模式,充分發揮電動汽車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的“移動儲能”和“能量蓄水池”作用,持續提升電網運行靈活性和安全保障能力。(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十)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探索公平開放、競争有序的V2G市場化價格機制,加快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鼓勵建設“光儲充”一體化充電設施,根據充電設施額定功率合理配建光伏和儲能的裝機容量。支持充電運營企業通過新型負荷管理系統或市場化虛拟電廠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需求響應,提高電動汽車清潔能源消納水平。組織電網企業和虛拟電廠(負荷聚合商)等開展省級、城市級車網互動場景實測,並拓展公交場站、乘用車換電站、重卡換電站、公共停車場等多樣化應用場景,引導社會公衆廣泛參與。到2027年底,累計建成V2G設施超2500個,反向放電量超過300萬千瓦時。(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十一)創新充電場景。推動動态功率充、分時有序充、光儲配合充、車網互動充、雙槍同時充、動樁找車充、應急移動充等多場景充電及反向放電模式發展,不斷創新充電場景,滿足不同充電需求。充分挖掘充電數據的價值,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電動汽車車網互動等靈活性調節資源中的應用,提升負荷側群控優化和動态響應能力。(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五、供電能力和供電服務改善行動
(十二)強化配電網與充電設施協同規劃。深化配電網規劃與充電設施布局規劃融合,将充電設施接入需求納入配電網規劃,根據各地推薦的乘用車超充站、商用重卡充換電場址,适度超前推進電網建設並同步實施升級改造,提前預留充足的電力容量;系統性開展大功率充電負荷特性及其對區域及電網影響的研究,分層分級評估不同功率充電設施的接入能力,推廣應用智能有序充電,提升高滲透率充電負荷場景下的電網承載能力和調節能力。(省能源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十三)加快配套電網建設和設施保障。鼓勵充電設施投資企業因地制宜配建儲能,緩解大功率充電設備對電網的沖擊。圍繞城市核心區、高速公路服務區、交通樞紐、工業園區、鄉鎮人口聚集區、老舊小區等重點區域,針對網架薄弱、供電能力不足等問題開展配電網架優化、台區增容等建設改造,各地做好輸變電線路用地保障和青賠協調工作。加強居住區供電設施管理,及時接收可以正常運行的設施並實施改造升級,各地積極協調居住區電力設施産權單位依法依規向供電企業移交電力設施。(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十四)強化報裝接電服務保障。積極推動将居民充換電設施全面納入“獲得電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面向充換電設施的常态化工作機制,鞏固提升“三零”“三省”服務成效,實現低壓居民充電設施“受理簽約—裝表接電”高效銜接,不斷提升居民充電設施接電便利性和服務水平。(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
六、充電運營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十五)提升公共充電場站服務質效。鼓勵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聚焦提升公共場站服務質效,采購具備設備合格證明、強制性産品認證(CCC認證)的充換電産品,落實計量強制檢定、數據接入、明碼標價、操作指引等規範要求;健全精細化運營管理機制,合理配置運維服務人員,優化場站標識指引、照明、衛生和無障礙設施;加快建設智能運維和遠程監測平台,實時監控設備狀态、能耗和故障,縮短響應和修復時限,力争設備綜合可用率不低于98%;完善用戶服務和信息公開、投訴處理和服務評價機制。(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六)公平開放接入信息服務平台。強化省級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台(以下稱“粵易充”平台)建設,統一信息交換協議和數據質量規則,推動各地市公共充換電設施全部接入,實現一個APP暢行全省,打造“智能互聯,全省暢行”服務體系。強化平台數據治理與分析應用,建立健全“月度自查、季度抽查、年度評級”機制,提升數據質量與上傳實時性,推進與國家充電設施監測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實現動态可視化監管。持續優化平台功能,開展“車—樁—電網”融合監測,繪制全省“充電設施熱力圖”,定期統計分析規模、利用率與車樁比等指標,動态識别充電供需狀況,引導合理投資與布局優化,支撐充電設施規劃選點、安全監測、運營評價和車網互動等工作。到2026年底,各地充換電設施全量高質量接入“粵易充”平台。(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省電力行業協會負責)
(十七)健全充電場站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鼓勵深圳等地區将先進經驗轉化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支持各有關行業協會聯合充電樁設備企業、運營商和整車企業,加快制定完善大功率充電設施統一技術標準、服務規範和新能源汽車接口標準,組織開展全省充電場站服務品質綜合評價,及時公開發布評價結果。(省市場監管局、能源局,省電力行業協會負責)
七、保障機制
(十八)加強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負責統籌推進行動方案落地實施,制定全省充電設施規劃政策,指導電網規劃與充電網絡規劃有效銜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加大車網互動支持力度,指導新能源汽車企業配合開展相關功能開發和標準制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等工作,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督導與指導國省道公路沿線、交通樞紐以及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充電設施規劃與建設。省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等部門負責加強充電樁産品質量安全監管、標準制修訂和宣貫實施。省消防救援局負責指導各地消防救援部門對設有充電基礎設施且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依法依規實施“雙随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将大功率充電設施布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加大用地資源保障。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督促居住區規劃建設主體在落實消防硬件建設條件的基礎上,确保固定車位100%同步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負責加強配套電網建設,提升供電服務水平,加大“百千萬工程”典型村(社區)等偏遠農村地區保障型充電設施建設。省電力行業協會負責發揮政策支撐與溝通紐帶作用,組織開展全省充電場站服務品質綜合評價,及時公開發布評價結果,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十九)強化落地實施。各地要明确本地區充電設施站點布局及分年度建設計劃,向社會公布乘用車大功率充電推薦站點、商用車重卡充換電設施推薦站點,並定期滾動更新。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相關要求,鼓勵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投資建設與市場競争,支持民營經濟在充電領域的發展。加大用地、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給予充電場站10年以上租賃期限,引導企業長期穩定經營,並充分利用超長期特别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縣域補短闆資金等支持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報道、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定期發布充電設施建設動态,深度開展政策解讀,做好示範試點跟蹤報道,加強跨行業與跨領域交流,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車消費、充電設施提質升級、車網雙向互動、充電生态共建、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産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十)加強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門按照《廣東省安全生産委員會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安〔2025〕14号)明确的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強我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全鏈條安全管理,合理設定充電設施的安全距離,切實防範化解群衆身邊的安全風險;推動充電建設運營企業按照國家標準規定開展充電站選址、設計、建設和消防設施布置,公共充電站設計、施工、監理、運營等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並加強設備采購管理,核驗充電樁及配套設備産品合格說明、強制性産品認證(CCC認證)等信息,确保符合質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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