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證監會:進一步規範證券期貨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工

政策 2026-04-18 23:48:02
為你播報
约 10分钟
全球視野與中國經濟,高屋建瓴、大處着眼。

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動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

4月17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情況匯報,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自貿試驗區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等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一繫列突破性、引領性成果,有效發揮了綜合試驗平台作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要深入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優化布局提升能級,更好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要注重因地制宜、穩步有序、務求實效,在科學評估論證基礎上,根據各地情況和實際需要,一區一策制定方案,紮實推進相關工作,推動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要支持上海等自貿試驗區立足功能定位,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探索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更好發揮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會議指出,行政復議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議、保障群衆和企業合法權益的重要制度。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細化行政復議法有關規定,回應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有利于促進更多行政争議在行政繫統内部實質性化解。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自我監督、規範行政行為,切實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争議主渠道作用,不斷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證監會:進一步規範證券期貨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工作

4月17日,中國證監會就《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進一步規範證券期貨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工作。

為進一步規範證券期貨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工作,監督和保障證券監管機構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中國證監會在總結監管執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起草形成了《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券期貨行政處罰案件的違法所得是重要的違法事實,直接關繫違法行為的立案、量罰和涉刑移送,對行政相對人權益影響重大。長期以來,中國證監會形成了相應的執法慣例,但尚未制定統一的違法所得認定規則。《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将違法所得定義為“實施違法行為所取得的款項”,同時規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期貨和衍生品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多處條款涉及“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但未明确相關計算規則。因此,制定《辦法》有助于明确和公開監管執法標準,提升證券期貨監管執法依法行政水平。

《辦法》征求意見稿共二十三條,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違法所得的定義。明确違法所得是指通過證券期貨違法行為所獲利益或者避免的損失。二是将違法類型區分為交易類違法行為和非交易類違法行為。前者原則上以“交易獲利(避損)”作為違法所得,同時扣除與交易直接相關的成本和稅費。後者原則上以“違法行為收入”作為違法所得。三是明确多個獨立違法行為之間違法所得獨立計算,彼此不得盈虧相抵。四是對内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規轉讓證券等常見案件的計算方法予以明确。五是對被調查時尚未賣出證券如何計算違法所得進行規定。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中國證監會将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發布實施。

兩部門:調整平潭綜合實驗區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貨物範圍

月17日,财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平潭綜合實驗區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貨物範圍的通知,明确内地經“二線”銷往平潭與生産有關的貨物視同出口,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

據介紹,平潭綜合實驗區作為國家級實驗區,享有特殊稅收政策支持,此次調整旨在進一步優化區内營商環境,促進産業發展。通知明确,商業性房地産開發項目采購的貨物等四類貨物不包括在退稅範圍内,具體範圍以附件為準。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海關總署《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擴能提質的若幹措施》

4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海關總署《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擴能提質的若幹措施》。

信息顯示,該《措施》共16項,旨在充分發揮綜合保稅區連接國内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獨特功能和政策集成優勢,進一步提升發展能級、促進高質量發展。

《措施》提出,促進跨境電商發展,允許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回綜合保稅區同倉存儲分揀合包再出口;支持地方依托綜合保稅區建設大宗商品集疏和儲運基地,允許區内企業以保稅物流方式開展金屬礦産品物理混配業務;優化重點商品管理,加工貿易企業生産過程中使用的境外保稅進口商品,涉及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等措施的,産生的邊角料和符合條件的殘次品、副産品可以内銷。

泰州發布穩定房地産市場十條措施

4月17日,泰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實施穩定房地産市場若幹措施的通知》(簡稱“泰十條”)。

通知顯示,實施“一群體一策”購房補貼,主要包括五類對象:

鼓勵“首購安家”,對在市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給予購房總款2%的購房補貼;

鼓勵“祥泰安居”,對非泰州市區城鎮戶籍家庭,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總款2%的購房補貼;

鼓勵“多生多育”,對生育二孩以上泰州市戶籍家庭,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總款3%的購房補貼;

鼓勵“投親養老”,為方便贍養老人,對在市區同一鎮街再次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或一次性購買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總款3%的購房補貼;

鼓勵“以舊換新”,對出售泰州市範圍内商品住房,並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買房、賣房不分先後,時間不超過180天),給予購房總款3%的購房補貼。

上述五類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最高補貼額度為10萬元,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實施“青年人才”貸款貼息,對使用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在市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年齡不超過40周歲、大專及以上學歷),每年按貸款金額給予2%财政貼息(最高2萬元/年),貼息期為2年。

同時,支持商品住房共有産權試點,鼓勵國有企業、房地産開發企業推出共有産權商品住房,面向青年人、新市民等群體出售。

新政還在激發多層次住房消費活力方面出台措施,明确将持續開展促銷活動,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同步推出形式多樣的促銷優惠活動,與政府購房補貼形成疊加效應,切實降低群衆購房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放大房票安置效應,原則上停止新建安置房,房屋征收與補償全面推行“房票安置”,對已選定實物安置但安置房源尚未開工建設的對象,可由征收主體發放房票用于購買市場新建商品住房。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勞蓉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