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加快倉儲物流、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成熟資産類型項目REITs申報

REITs 資本金融 2025-09-12 15:40:47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觀點網訊: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25〕782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産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國辦發〔2022〕19号)、《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常态化發行的通知》(發改投資〔2024〕1014号)等要求,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以下簡稱“基礎設施REITs”)常态化申報推薦工作,推動基礎設施REITs高質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推動市場擴圍擴容

(一)高度重視基礎設施REITs申報工作。基礎設施REITs常态化推薦發行以來,制度規則進一步健全,項目申報推薦有序開展,發行規模穩步增長,資産類型不斷豐富,市場表現穩中向好,暢通投資循環、擴大有效投資的作用逐步顯現。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基礎設施REITs工作,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質效並重,積極開展項目申報推薦,加力推動市場擴圍擴容。

(二)加快成熟資産類型項目常态化申報。堅持優中選優,嚴格把關項目質量,優先申報對實現國家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等具有推動作用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鼓勵申報發售基金規模較大、對基礎設施REITs市場擴圍擴容具有重要作用的項目。加快收費公路、清潔能源、倉儲物流、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成熟資産類型項目申報,進一步加大供熱、水利、數據中心等潛在發行空間較大資産類型項目的組織力度。

(三)積極推動新資産類型項目推薦發行。積極研究探索鐵路、港口、特高壓輸電、通信鐵塔、市場化租賃住房、文化旅遊、專業市場、養老設施等尚無推薦發行案例的新資産類型項目的發行路徑,加大力度協調解決難點堵點問題,幫助項目盡快滿足發行條件。

(四)積極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發行上市。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健全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專項協調服務機制,實行靠前服務、主動協調、申報單列,幫助民間投資項目完善投資管理合規手續,加快推動解決項目培育中的問題,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上市。

(五)加大項目培育儲備工作力度。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儲備一批、組織一批、申報一批”的工作要求,建立基礎設施REITs項目工作台賬,形成滾動接續的項目動态推進機制。對于具有一定收益、發行上市前景良好的基礎設施項目提前做好項目培育,在項目謀劃決策、投資建設階段依法依規辦理投資管理手續,理順産權關繫,在投入運營後持續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具備條件後積極開展項目申報推薦工作。

二、積極支持通過擴募方式新購入項目

(一)簡化新購入項目申報流程。鼓勵已上市的基礎設施REITs通過擴募等方式籌集資金購入優質資産,基礎設施REITs首次發行上市滿6個月後,可通過有關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中央企業向我委申報新購入項目。經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中央企業把關符合申報條件的新購入項目,我委将直接受理、優先評估,符合條件的項目将加快推薦。

(二)拓寬新購入項目資産範圍。支持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新購入行業内同類項目以及具有關聯性的不同行業領域項目,新購入項目與首次發行上市項目原則上應同屬于所有權類或經營收益權類。支持跨區域通過擴募等方式整合存量資産,做大做強基礎設施REITs産品,打造資本運作平台。

三、優質高效做好項目把關

(一)堅持聚焦推薦重點。我委将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精神,聚焦項目基本條件符合性、宏觀政策符合性、投資管理合規性和回收資金使用合規性等推薦重點,在嚴格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積極組織開展項目申報推薦。我委将按照發改投資〔2024〕1014号文明确的工作事項嚴格把關。申報項目應當權屬清晰、資産完整、運營穩定、收益良好,資産規模應滿足要求,相關參與方應信用狀況良好,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規劃、宏觀調控政策、産業政策、外商投資等有關要求。

(二)确保投資管理手續齊備。項目應依法依規取得各項投資管理手續,並按照《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申報材料格式文本(2024年版)》要求,說明固定資産投資項目通用的投資管理手續和具體行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關鍵手續的取得情況。針對産權登記、缺失手續補辦、主管部門函件出具等常見問題,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與有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協同配合,明确依法合規辦理的要求,暢通辦理渠道,防範和化解合規風險。

(三)充分發揮回收資金帶動作用。為更好促進投資良性循環,推動擴大有效投資,鼓勵提高項目淨回收資金規模。對于淨回收資金占發售基金總額比例較高的項目,在符合推薦條件的基礎上,我委将優先推薦。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持續跟蹤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項目回收資金使用情況,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組織做好回收資金使用情況報送工作。

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落實發起人(原始權益人)向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直接報送項目的要求,着力提高專業能力,優化工作流程,加快項目組織,及時向我委申報符合條件的項目。對于非本地區牽頭申報的本地區項目,要積極幫助發起人(原始權益人)完善各項投資管理手續,縮短工作周期,加快完成項目申報有關工作。對于基礎設施REITs項目儲備和申報數量多、項目質量高的地方,以及積極支持主申報單位開展項目申報工作的地方,我委将适時通報表揚。

(二)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委将上線基礎設施REITs項目信息繫統(網址為:http://reitsgl.tzxm.gov.cn),開展項目申報全流程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實現進度可查詢、流程可追溯。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應依托基礎設施REITs項目信息繫統,開展項目申報、問題反饋、進展查詢等項目申報工作。

(三)完善常态化溝通機制。我委将定期聽取地方發展改革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企業、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等方面意見建議,持續加強對市場走勢、行業動态、專家觀點等信息的跟蹤分析,動态完善基礎設施REITs常态化推薦發行政策體繫。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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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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