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7日,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宣布,《成都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服務實施意見》将于2025年1月19日正式施行。該政策明确表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
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指出,共享電單車與共享單車在服務模式和功能上相似,均旨在滿足短距離出行及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需求。數據顯示,共享電單車的平均騎行距離為2.1公里,而共享單車則為1.5公里,兩者均屬于同質化的出行方式。此外,考慮到共享電單車的服務功能和方式難以大規模替代私人自用電動自行車,因此其發展的必要性受到質疑。
更為重要的是,共享電單車因其重量大、速度快的特點,存在未成年人掃碼騎行、未佩戴頭盔、違規搭載乘客以及亂停亂放等安全隐患和風險。經過評估,成都市現有的100.8萬輛共享單車已足以滿足市民的總體騎行需求,因此與共享單車同質化的共享電單車並不具備發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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