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控股子公司涉7.42億元訴訟,一審未開庭,原告為建設銀行南甯園湖支行,要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費用。
觀點網訊:1月10日,金科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訴訟事項的公告。
公告顯示,金科股份近日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南甯中院”)的《應訴通知書》,獲悉原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甯園湖支行(簡稱“建行南甯園湖支行”)起訴公司控股子公司南甯市新晟金泓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南甯新晟金泓”)、公司控股子公司南甯金泓耀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南甯金泓耀”)、廣西新中産業投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被南甯中院受理。
該訴訟涉案金額約為7.42億元,目前處于一審階段,法院已受理但尚未開庭審理。
原告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甯園湖支行,被告一南甯市新晟金泓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告二為南甯金泓耀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告三為廣西新中産業投資有限公司。
目前,被告一尚欠原告貸款本金余額約6.84億元、利息約0.57億元、利息罰息約118.22萬元。
原告的訴訟請求包括要求被告一償還上述貸款本金及相關利息、罰息,被告二、被告三在認繳出資範圍内承擔清償責任,對被告一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時享有優先受償權,以及三被告共同承擔原告追償債務所支付的律師費4.5萬元和訴訟費用等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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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