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統籌利用産業園區工業項目配套用地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鼓勵統籌利用産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用地建設籌集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觀點網訊:9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統籌利用産業園區工業項目配套用地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鼓勵統籌利用産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用地建設籌集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通知》适用于本市産業園區内工業項目用地權屬人利用項目宗地内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配套服務設施用地建設籌集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有關工作。
在建設籌集渠道方面,《通知》指出,在建設方式上,各區住建部門要主動與各區規自分局等有關部門對接,在編制年度供地計劃和項目清單時,對尚未完成土地出讓的産業園區工業項目,告知土地使用權人可以根據項目自身需要,按照職住平衡原則,申請使用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建設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土地使用權人可申請将産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築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用于建設宿舍型、公寓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住宅。
在籌集方式上,各區住建部門要會同區産業園區主管部門,主動向各産業園區宣傳保障性租賃住房優惠政策,鼓勵工業項目已建成的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存量建築,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範疇。
《通知》提及的優惠政策包括稅費優惠、信貸支持、租賃對象、租金價格以及服務指導五方面的内容。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