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答記者問:商業養老金對個人養老金有支持、補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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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17:43

  • 銀保監會答記者問,在商業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的業務性質、稅收優惠、适用範圍等方面做出了比較和區别。

    觀點網訊:12月1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答記者問》,其中,在商業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的業務性質、稅收優惠、适用範圍等方面進行區别,並表示,商業養老金對個人養老金有支持、補充作用。

    銀保監會表示,商業養老金定位于面向廣大人民群衆的普惠性、創新性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的作用。

    而兩者主要區别在于,首先,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養老保險制度。商業養老金是個人自願參與,市場化、法治化運作的養老金融業務,由養老保險公司提供包括賬戶管理、規劃顧問、産品購買、長期領取等一站式服務。

    第二,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個人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不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在中國境内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年滿18周歲的個人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合同,通過商業養老金賬戶長期積累養老金。

    第四,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财、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産品。商業養老金客戶可選擇購買養老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商業養老金産品。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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